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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15 13:32:1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灵璧全面优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切实为残疾人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的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工作便民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并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等形式,加大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广大残疾人依法积极维护自己的各项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制定律师工作日值班制度,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接待窗口”。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对持残疾证的当事人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村、社区等地开展专题咨询服务,为广大残疾人群体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健全残疾人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相关工作体系,扩大残疾人服务范围。全县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让广大残疾人可以就近、便利、公平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在残联和特殊教育学校设立联络点,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担任特殊教育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时开展法治讲座,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

  四、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目标,坚持调援结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对残疾人案件进行全面的梳理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联系沟通。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了解,通过回访当事人、检查卷宗等方式,确保残疾人的利益得到真正落实,不断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xx年,灵璧县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为残疾人开展法治讲座2次,为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2次、接受残疾人法律咨询30余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乡计划生育协会在乡党委、乡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县计生协会的指导下,以构建和谐计生为主线,全力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与乡司法所、派出所的协调配合,紧紧围绕广大计生家庭生产、生活,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计生户撑起了一片蓝天,较好地维护了计生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乡今年来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计生法律援助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计生协会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乡计生协会紧紧把握时机,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组织机构和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活动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通过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难点所在,大家认为做好计生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根本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计生协会在计生法律援助工作上大有可为。为了争取乡党委、乡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乡计生协积极主动地向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阐明开展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思路。乡党委、乡政府对计生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计生协会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新时期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在部门协调、机构组建、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今年,乡政府专门指派了一名司法专干担任乡计生协法律援助顾问,负责做好乡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工作的日常联系和业务指导。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为了使全乡干部和广大计生户家庭了解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依托阵地宣传。利用乡村两级现有的人口计生宣传栏、板报、计生户外宣传牌等阵地重点抓好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同时抓好《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二是抓住契机宣传。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周宣传活动,做好计生法律援助有关知识的宣传,利用计生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时为广大计生户家庭解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认真指导其寻求法律援助。三是抓好集中宣传。在全县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3月份开展的生育关怀活动中,乡计生协都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服务活动有机地融入到活动中。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乡村干部入户宣传的重要内容,乡村计生协干部在入户过程中积极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法律援助有关知识,使每个计生家庭知晓计生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援助范围等事项,对计生户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得到细致的分析和解答。

  三、健全网络,完善机制,规范运作

  为了让计生法律援助更加贴近和方便农村计生家庭,我们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完善了以乡计生协为龙头,以乡计生专干为骨干,以村协会小组长为联络员的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体系的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了计生法律援助服务的影响面。在完善工作网络的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了计生协会法律援助的运作规程:(一)计生家庭需法律援助的(诉讼类),应持申请书及经济困难证明、计生户证明,提交乡计生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初审人出具意见书并送乡司法所统一审查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的,由乡计生协初审并出具意见书转乡司法所审查和承办。(二)乡计生协及时向乡司法所反馈计生户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信息,对计生户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开展计生户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三)乡计生协依托乡司法所专线和村计生协会服务网络,及时为计生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权咨询。

  四、跟踪回访,注重实效,塑好形象

  加强与乡司法所的沟通和协调,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之规定,规范程序,对受理计生法律援助案件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了计生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等工作流程,按照严格、热情、文明、公正的法律援助办案要求,为计生户家庭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为确保计生法律援助的成效,使计生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我们建立了援助案件的.跟踪回访制度。对当年和往年援助的案件进行上门跟踪、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听取对计生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提高了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计划生育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了计生协会组织的影响力,塑造了乡计生协干部的良好形象。

  通过上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转变的重要手段。从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看,人口计生工作已面临新的考验和任务,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从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入手,实现了从过去片面强调要求计生对象履行国策义务向全力维护计生对象合法权益的明显转变。

  二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载体。计生协会法律援助针对计生家庭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法律层面为他们排忧解难,保障他们享有正常生活和正当的权益,提高幸福指数,较好地实现了生育要计划,生育更要关怀的人口计生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三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是实施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重要体现。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司法、社保、工青妇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在经济社会工作中具有不同的职能优势,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能够取得成效,除了计生协自身努力外离不开相关部门、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四是开展计生协法律援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计生工作的秩序开展,符合政策生育家庭的比例将大幅提升,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不仅关系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计生协会为计生家庭提供法律援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社会不稳定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独有的贡献。

  虽然,我乡在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兄弟乡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继续虚心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完善制度、创新方法,力争在该项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3

  今年来,在局、乡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制夹湖、和谐夹湖”这个目标,我们坚持以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我所共受理法律援助5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xx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嬉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制定完善九项服务制度。

  二、是扩大了服务渠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创新开通了司法所微博,多型式多渠道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

  三、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次村联系点负责人法律援助培训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在圩镇、社区举办活动两次,悬挂标语3条,通过户的形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位xx多份,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4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5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6

  在这个20xx年下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08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08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XX年10月26日,在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游园会中,共那外院会员35人。并在当天举办的校社团风采大赛的决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08级刘雪同学以一曲《my heart will go on》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最终法律援助中心获得“辽宁师范大学社团风采大赛优秀奖”。

  XX年11月15日法学院06级,07级32名同学在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组织下,来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社区。本次法学院同学进社区主要是为了协助马栏街道进行国家第二次经济普查,并且与社区长期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给群众带去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师大学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XX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XX年12月4日,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

  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XX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7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回顾我校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工作,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并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约,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为确保一方平安,全校共同努力。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市容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力度,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坚持以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有效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同时,对世界观形成阶段的学生来说,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行为偏差生,有学校的党、团员、积极分子、班主任做好帮教结对工作,并进行行为跟踪调查,确保了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记录。

  二、组织落实

  为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由校长亲自挂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安委员会、学生护校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安全信息网络、义务消防队、民事调解小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类组织网络,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有力

  1、防患于未然是综合治理的目的,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组织网络之外,进一步加强门卫、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安全防火的管理,并设置消防器材。

  2、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要登记、签单和不放行无故外出学生。

  3、食堂严把卫生关,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化学实验室药品及仪器只限于化学实验用,并作详细记录。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放置,剧毒品加锁放置,严格把关,并定期检查。

  5、图书馆要防明火,禁止吸烟、点蚊香。

  6、计算机房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促进机房的安全。

  7、学校充分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

  8、教导处组织学生观看“中学生骑自行车”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学生分年级观看xx年“十大火灾实录”的警示教育vcd光碟,信息科技教师通过学校的论坛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教育等活动。

  9、取得松隐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校园。

  10、建立联防互动网络,经常与周路口街委、公安派出所及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掌握动态,搞好群防群治。

  11、结合季节特点,抓好汛期防洪工作,发致家长信争取家长配合学校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12、重视“禽流感”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预防工作,一手抓教学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禽流感”拒绝于校园之外。

  13、新建的校舍将按消防要求配备设施和器材,学校在专用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教工之家”添加了2只红外线探测仪,这样专用教学楼地110探头有原来地6只增加到了8只,在门卫和校长室安装了紧急报警系统,并配备了响应的防暴器具。

  14、每年的5月份、11月份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忧患意识,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消防技能大比拼”活动等。

  四、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做了以下工作:

  1、针对学校周围个体餐饮多、门口时有摆摊叫卖,时有各种车辆频繁通过的情况,会同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力度。

  2、及时更换教室等地方的破损玻璃,加固围墙出现的漏洞。

  3、对消防器材作了普查,发现过期的及时更换。

  4、学校总务处坚持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检查学校中的各项设施,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作出整改,诸如破损玻璃的更换、围墙护栏脱落的日常维护等。回顾近年来的安保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校领导的重视和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安保意识得到提高,消防意识有所增强。对学校安保工作有了很大的促进,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整改与调整,使今后的学校安保工作做得更好。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8

  一、工作概况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68.5%,其中刑事151件,民事257件,劳动仲3件。

  二、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18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是重视宣传,扩大影响。枞阳县司法局编印20xx年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含法律援助法、一封信及各类维权手册等)共计一万份。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街头设点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企业宣传、大鼓书宣传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枞阳县人民政府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摘录》以及其他各类维权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5人次。

  四是分类管理,提升服务。分析研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重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联合工青妇老残、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媒体,共同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7起,案件类别主要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雇员受害责任纠纷等。

  五是加强沟通,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51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值班表,方便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上半年以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125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5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0件,社会成效显著。

  七是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6篇,基层话民生9篇,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23篇,案例库案例6篇。中安在线采用工作信息及案例信息共4篇,人民网安徽频道采用工作信息1篇,安徽新闻网采用工作信息2篇,省厅内网采用信息2篇,市司法局外网采用工作信息7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基层话民生2篇,枞阳民生工程采用信息及基层话民生共计8篇。

  八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15户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315件,结案率达52.50%;归档案件320件,归档率为101.59%。

  九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60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率为100.00%;经费支出总额为43.96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73.27%。

  十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并对评查结果以县局文件形式通报至各被查单位,努力让法援案件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

  十一是实现法援案件全案全流程实时录入。按照法援案件全案全员全流程及实时应用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法援案件受理、指派、接收、结案、归档等工作及时在系统内同步完成。受理案件和结案时附件上传完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指派案件411件,系统结案315件,归档320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三、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之间多元化信息沟通,畅通联系协作渠道,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机制保障。派驻值班律师坚守岗位,采取固定值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程序选择建议、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为维护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指派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落实上门惠民服务。对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9

 20xx年法律援助年终总结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XXX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 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 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XXX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0

  一、法律援助任务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20xx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11%;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63%。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刑事全覆盖案件24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法律援助主要举措

  (一)主动作为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持续扩大援助力度。同时,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62件,帮助残疾人维权12件。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四川法网、“丝法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APP、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法律服务平台,及时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因疫致贫20余家企业和6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持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一是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县3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密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二是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主题宣传不断丰富,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一是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托“三月法治宣传月”“1+10”主题法治宣传、“同心·法律服务团”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利用“宝兴司法”“12348四川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刑事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有效实现通知辩护的无缝衔接,确保了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加大刑事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二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援助质量,缓解了我县律师资源不足,充实了律师队伍,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及时与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签订帮扶协议,同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协议

  (五)全程开展案件回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前、案中、案后三关,全程严控办案质量,实现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成果。今年以来,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援人实现全覆盖回访,且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达100%。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渠道,扩展法律援助宣传层面,寻求长效宣传形式。在辖区流动人员密集集中区,悬挂法律援助广告牌,让群众能随时随地看得到,提高宣传的有效性、长期性、针对性。

  (二)进一步探索法律援助更多更好的职能作用。在办理援助案件时,按照“宜调先调、能调不诉、诉调结合”的工作原则,与相关部门合作,让群众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受援人“诉累”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援助案件,直接转仲裁、诉讼代理,从而不断推进全县和谐稳控工作。

  (三)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1

  法律援助站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乡各村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乡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村、社区、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乡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乡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乡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乡法律援助新领域,密切同工青妇、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乡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乡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一项具体行动。

  六、法律援助存在问题

  1、供需矛盾突出。首先是乡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较晚,工作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到位,而且工作站人员有限,产生可较大的供需矛盾,一些群众到县城申请法律援助不仅花费大,而且耽误时间,影响生产,有的怕麻烦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紧缺,而对宣传、日常办公等运转经费却不能完全取得乡财政投入,工作站人员缺乏法律援助积极性,无法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另外,对各级法律援助人员机制未跟上,如乡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无法履行职责,极大制约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不高。主要体现为:①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者较多,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法律知识宣传,现有的宣传方式还不能覆盖,从而导致一部分农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甚至有的农民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法律援助"触角"未完全伸及至农村;②法律援助部门办事效率不能让农民满意,由于乡乡**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供求矛盾突出,一方面是大量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是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堪重负。最终使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没有真正得到维护,败坏了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③法律援助机构未延伸到自然村,农村人口居住分布较散,而社会弱势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分布杂边远的山区农村,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需要保护但由于乡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资金、人员等各方面的原因援助工作站无法了解交通闭塞自然村的法律援助信息,不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3、农民工维权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盲点。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及一裁二审的法律程序过于冗长,导致农民工维权之路过于漫长,如果是工伤案件,程序多,需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才能重新开展劳动仲裁,而且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依据法律不同,()如诉讼阶段不处理仲裁费分担问题,导致农民工在仲裁阶段预交仲裁费无法退回,仲裁阶段所交证据与诉讼制度无关,必须重新提交证据,否则可能证据不足败诉。这些制度无疑造成农民工维权之路坎坷与无助。

  七、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通过总结分析,我们认为我乡的农村法律援助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整装待发"的态势,我们应当加快建设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健全机构组织队伍,规范化操作,努力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提高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大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四是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我乡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服务于农村法律援助事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2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3

  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老、妇、青、工、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乡街、村居、工地、校园等地,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受理范围及申请方式,解答法律疑问,解除心理顾虑,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资料3500余份,总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18篇。

  深入贯彻落实“应援尽援便援速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机制,重点落实“三个办理”。落实当日办理。对于手续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落实“容缺办理”。对手续不够齐全,但案件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请,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落实“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只需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事实,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4件,其中通过“承诺办理”方式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综合运用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同时建立案件办理质量与补助标准、受援人满意度相挂钩制度,不断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425件,为受援人争取权益约1600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4

  今年来,在局、乡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制夹湖、和谐夹湖”这个目标,我们坚持以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我所共受理法律援助5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xx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嬉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制定完善九项服务制度。

  二、是扩大了服务渠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创新开通了司法所微博,多型式多渠道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

  三、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次村联系点负责人法律援助培训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在圩镇、社区举办活动两次,悬挂3条,通过户的形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位xx多份,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5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1-6月份我中心利用春节期间、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xx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举办一期培训班,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上半年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举办一期培训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民工讨薪5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年中工作总结及第二期法律援助视频终端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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