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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

时间:2023-05-02 18:53:2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定金合同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金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定金合同3篇

定金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丙方(见证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1、该房屋坐落: 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 ________ 路 _________ 号 __________ 栋 单元 (产权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 )建筑面积: __________ 平方米,产权人: ___________ ,小区名称: 。

  2、产权及限制状况:

  ①抵押情况:尚有银行贷款,贷款余额不超出贰拾伍万元人民币(小写¥元)。

  ②物业管理费用情况:甲方尚有 2 年物业管理费用未结清,由甲方自行解决,自房屋产权过户当日起再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物业管理费用。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长沙市相关管理部门对二手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附证件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预订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总价为: _ _ 人民币(小写¥元);

  2、房屋交易所产生的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

  ①银行贷款余额部分约定还款为乙方,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

  ②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

  ③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将以转账方式支付该购房屋款余款部分至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第五条 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 天。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之前与甲方到二手房买卖营业场所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 意向金条款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人民币 ( 小写¥元 )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

  2、甲方在收取该房屋购房定金之后交付该房屋装修钥匙给乙方,供乙方进行房屋装修设计,但乙方不能动工装修。在甲乙双方办理完银行贷款余额还款后即可动工装修。

  3、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 3 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①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四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②本合同签署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即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 2 ‰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3 款及第七条主张权益。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且甲乙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无偿返还乙方定金,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约定: ( □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

  甲方(签字): 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_

  丙方(签章): _____

  日期: ____

定金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邮编: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证号: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买方):

  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邮编: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___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 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 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 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3

  卖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 (以下筒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于 市 区 的 房 室 厅 平方米卖于乙方60年,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 千 百元正( )配套费 ,摩托车位 个,共计 。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正在基建,现先收定金 封顶收 ,交房还清金额。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约,除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证明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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