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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合同

时间:2023-05-05 19:48:56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家装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装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家装合同四篇

家装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家装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

  1.2工程项目:XXXX。(详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1.3工程承包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

  1.4工程期限XXXX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5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合同工程造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开标时乙方报价XXXX元(详见附件2:乙方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书),第二部分为施工前增加漏项部分投资XXX元(附件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XXX维修建议,附件6:新增项目预算表),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人民币): XXXX(¥XXXX.XX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前期设计及预算

  本工程开标前的尺寸测量及概算、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已由XXX公司完成,费用为1000.00元,此项目已含在报价书内。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XXXX公司。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4.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场所的协调工作。

  4.3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5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4.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4.6.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5.2负责施工前的现场清理,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卫生清理,确保现场安全、规范、整齐、卫生。

  5.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设备管线。

  5.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5指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7负责工程成品和室内留存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留存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5.8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6.1本工程属室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人员伤亡、相关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问题引起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起安全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 材料供应

  8.1本工程投标前甲方已在所提供的预算书中明确相关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乙方必须按预算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设备。

  8.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

  8.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4如甲方所规定的材料、设备确因市场问题不能采购到的,乙方可提供同等质量的材料或设备,但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九条 工程延期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9.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9.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9.2.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9.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9.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10.2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0.3本工程部分室内维修应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

  10.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5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的其它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1.1.1材料验收;

  11.1.2单项工程竣工后验收;

  11.1.3竣工验收。

  11.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维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含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11.6保修期间的责任承担。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2.1实际工程量根据各项工程验收单为准,以乙方投标时的单价为准计算工程款。

  12.2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收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12.3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单审核无误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 12.4甲方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可即可支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13.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3.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更换的钥匙完整交付给甲方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为:上午__点__分至下午__点__分。

  14.4 水电维修为整体项目,除预算书中提及的具体水电维修外,其它水电维修项目材料及人工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书第十五项第1、2项中,乙方必须对该更换的线路、开关、插座、灯泡,以及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洗脸盆、混合阀等涉及水电相关的材料给予更换,以确保正常使用。对于未更换的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混合阀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附则

  17.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附件:

  1、甲方提供的维修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2、乙方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

  5、维修建议

  6、新增项目预算表

  7、维修材料验收单

  8、维修工程变更单

  9、维修工程项目确认单

  10、维修工程验收单

  11、维修工程保修单

  12、维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方因装修工程地点位于市区的房屋而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1:装修报价单;附件2:装修工程变更单)。

  (3)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主材,乙方提供所有人工及辅料。

  (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价款:本工程装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

  (6)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500元装修定金。

  2)在乙方按约定条件竣工后,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将全部工程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7)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工程节点验收时间:

  本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标准GB50096-20xx《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本工程分四次节点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为:

  l水电节点验收时间:施工方将水管电线都开槽布线后,但是还没有封槽的时候(泥瓦工、木工进场前)。

  l泥木节点验收时间:施工方将瓦木活(瓷砖铺贴等等)、木工活(基本的门套、柜体等等)都结束,油漆工进场之前。

  l油漆腻子节点验收时间:墙体等批完腻子后,上面漆之前。

  l竣工节点验收时间:五金灯具、洁具安装以及整体保洁完毕。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2)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

  (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7)甲方可以享受乙方会员提供的(上门量房、平面布置方案、出预算服务中的一种或多种)服务。

  (8)甲方有权利申请需要的节点验收,还可以申请指派人员配合甲方参加验收。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乙方应该为甲方提供上门量房、平面布置方案、预算报价。

  (6)开工前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全套节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甲方签字后方可开工,开工后还需要提供给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表。

  (7)乙方指派驻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预算报价等全部条款。

  (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甲方代表)开展正常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

  (10)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不得高于预算价格进行结算。

  第四条关于工期和工程变更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在变更项目施工前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不具备承接此次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而签订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2)施工期间,若乙方违规施工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满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施工预算清单中未提及到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5)如甲方继续使用原有的水管,乙方在施工前后对水管进行打压实验,如施工前有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施工后有问题由乙方负责。

  (6)防水工程涂刷一遍干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防水施工完成后必须做闭水实验48小时,由乙方、甲方及物业管理处进行检查确认。

  (7)工程完工,甲方参与验收,工程竣工日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甲方未申请竣工验收的,自乙方通知验收并送达甲方之日起3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自第4日起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8)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若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做出的决定或处理结果被有关司法机关予以否定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9)工程完工的,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而乙方对此不予整改或无法整改的,甲方可申请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合同的修改及文件送达

  (1)除了各方签名的书面合同外,本合同不得改动、修改、作废或丢弃、终止,签署本合同的甲方(甲方代表)应与该工程装修合同签字的甲方(甲方代表)一致。

  (2)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或邮寄送递的方式送达各方在本合同中所指定的联系人及地址。

  若送达给甲方:

  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

  若送达给乙方:

  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

  上述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等资料若有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应自行承担未能收取相关文件的法律责任。

  (3)任何通讯或文件若以专人送递方式传送,则以文件到达该地址并签收时视为送达;若文件以邮寄方式传送,则以收件人签收该邮件(或因拒签、地址错误或变更等原因被邮政部门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附件5:工程验收表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确有难度的,视情况乙方须作补偿。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___________元。

  (4)乙方每个施工阶段的施工工艺及方式,必须与甲方商议决定,不得私自更换材料,更改房屋结构,还有其他未经甲方同意的施工方式。

  第八条、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

  (1)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

  附件1:装修报价单

  附件2: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装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 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

  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

  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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