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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合同

时间:2023-05-10 11:58:12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顾问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顾问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顾问合同3篇

顾问合同 篇1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

  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

  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顾问合同 篇2

  委 托 方:(下称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受 托 方: 深圳市金佰利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擎天华庭擎天阁32A

  法人代表: 李勇刚

  电话: 0755-83056459 传真:0755-83056485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项目委托策划销售顾问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XXXX市XXXX项目进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过程的跟踪。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首次报纸广告刊登后八个月止。

  三、 委托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销售策划和项目销售跟踪服

  务三部分。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

  书。在甲方的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小区规划图、户型平面图)

  审批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销售策划报告书。

  四、 委托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总费用(以下简称顾问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策划销售顾问费,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跟踪服务费,费用为项目实际销售总额的'0.5%(不计额外奖金)。如果项目交由金达利代理销售,则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的收费可优惠为人民币10万元整。

  五、 甲方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先预支乙方项目营销策划前期市场调查费用及人员杂费人民币10万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4、在委托顾问期间,当销售率达到90%以上(包括90%)时,甲方另向乙方支付奖金人民币5万元整。

  5、项目跟踪服务费用:每月5日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上月内甲方与客户签定《购房认购书》的所有单位。结算以当月达到的实际销售率为标准。

  6、甲方将乙方的策划顾问费和销售跟踪服务费扣除5.2%的税费后,向乙方支 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的94.8%。

  7、营销策划顾问费的取费标准对“已销售”的定义为:甲方收到购房客户交来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8、甲方楼盘销售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楼盘销售率=已销售的楼盘面积/楼盘的可售面积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退房,所退面积不计入销售率。

  六、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确保楼盘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外立面效果图、标准层平面图、小区规划图等资料。

  3、向乙方提供包括惠州市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政府有关政策等有关资料。

  4、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咨询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

  2、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在提交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项目销售策划报告书后,若甲方对报告有疑问,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解释。

  3、在甲方销售过程中提供全程营销顾问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工作,并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协助甲方解决策划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乙方根据项目进度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如广告创意、宣传品的制作及设计方案、环境设计及其他有关项目包装的建议等等)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包括环境景观规划公司、广告公司、礼仪公司、模型公司、室内设计公司。

  6、乙方有权及时修正甲方执行策划方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甲方拒不改正,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 合同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后期款项。

  如乙方按期,而甲方付款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该笔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且不影响合同后期有关收费及付款方式。

  八、

  合同仲裁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合同或直接制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 日签于XXXX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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