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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5-12 19:11:49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公司合同三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公司合同三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 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zz

  联系方式:电话xxx,传真xxx

  为合作开发网络教育市场,提升网络教育质量,提高网络教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Ablesky远程教育系统服务(以下简称“AS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条款。

  AS服务是乙方自主研发的远程教育系统服务,采用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模式,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

  一、合同标的。

  1.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远程教育系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包括软件平台,相应的硬件服务器,存储空间,所需的网络带宽。

  2. 乙方提供的AS服务中的软件平台、硬件服务器、存储空间和网络带宽等所有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价格和时间。

  1.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AS系统服务所需的软件、硬件服务器、带宽和存储空间。

  2.甲方按年度支付给乙方AS系统服务基本服务费用 捌佰(800)元/年/套。

  3.甲方的网络课堂数量按照域名来计算,一个域名即为一套网络课堂。

  4.甲方按照在乙方平台上出售的课件资料的交易金额,按照每笔交易的18% 向乙方支付交易佣金,(通过发行卡产生的交易佣金为10%)。乙方将从代收的甲方交易金额中扣除此佣金。

  5.甲方也可以通过后台授权的方式为用户开通课程,而不通过在线支付。则甲方每开通一个用户乙方收取甲方授权费用 贰拾(20)元,授权时长180天。

  6. 乙方为甲方开始提供服务的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

  7.延续AS系统服务时间的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服务期满的次日。

  三、技术支持服务。

  1. 乙方负责AS服务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技术服务均为免费服务,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2. 未来甲方定制开发新的软件功能或对现有AS服务升级不属于免费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定制开发的工作量或新版本软件功能进行协商。

  3. 甲方自行上传网络课件到乙方平台,并自行设置、管理网络课堂。

  四、支付。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AS服务的全额服务费用。

  2. 甲方若需延续AS服务,需在上一年度服务期满前15日,向乙方支付新一年度的全额服务费。

  3. 技术支持服务的时限与AS服务的时限一致。

  4. 收到甲方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五、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 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乙双方随时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

  3.甲乙双方可以就延续AS服务进行协商。如在年度服务期届满前30日外,甲乙双方都未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要求,则服务期届满时本合同自动延续。

  4. 甲乙双方可以就合同条款变更进行协商。若在年度服务期届满日,甲乙双方仍无法就合同条款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5.在年度服务期届满前,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二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延续服务,则服务期届满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6. 如甲方公司经营发生所列重大变更:公司法人撤销、变更、兼并、重组,乙方保留终止本合同的权力。

  7.若甲乙双方有违背本合同条款的重大事项,且双方不能调解一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8.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包括终止提供软件、终止服务器和带宽使用、删除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等。

  六、知识产权归属。

  1. AS服务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期间,上传到乙方平台的所有网络课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而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甲方同意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与纠纷。

  2.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效时,可以提交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 本合同之效力、解释、执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将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新的合同条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方: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_ _ 身份证号码_ _出生年月_ _ 户口所在_ 现住址__ 联系电话__ ______邮编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一) :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试用期为 (一) :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管理 工作,具体以岗位聘任书为准。乙方工作地点为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为周期,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期间支付的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补贴。

  第九条 甲方按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具体按当年定薪为准 。

  第十条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起始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 乙方有本协议附件《*********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情形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 乙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另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以下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不得到非竞争企业兼任实际职务,不得自行组建公司与甲方竞争,乙方若有违反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乙方恶性离职后从事同甲方有竞争性业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泄露或带走在甲方获取的任何保密资料;不擅自使用或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不向任何外单位和个人及职责无关者讨论甲方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密及有关资料,如有违犯,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劳动争议之一,但就是围绕这一看似简单的争议,其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比如解雇理由是否可以事后补充或变更、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何确定、何种情形下劳动关系不可恢复等。

  【案例】:

  20xx年10月25日,张铮与泰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约定张铮担任北京地区区域销售经理,月薪14000元。同年12月28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张铮的劳动合同,且拒绝任何解释。

  张铮申请仲裁,提出6项请求:1、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支付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被拖欠的工资18505.7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3、报销差旅费、交通费、通话费等费用。4、支付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损失10万元及25%经济补偿金。5、支付年终奖励工资56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6、公司向其赔礼道歉。

  公司认为,因张铮不符合录用条件,构成对雇佣协议的实质违约;再者,张铮个人缺乏基本诚信,在工作履历中弄虚作假,拒不提供公司要求的背景调查材料;其三,张铮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要求,工作严重失职,缺乏基本商业道德,对公司利益和商业伙伴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鉴于这些行为,公司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关系。但是,公司的相关证据未显示其告知张铮试用期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试用期评估表》及员工手册无张铮签字确认,且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员工手册向张铮送达或公示以及将录用条件告知张铮,张铮对此均不认可。所以,公司无法直接证明张铮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解约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张铮主张其工作至20xx年12月29日,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资,其工资支付至20xx年11月19日,故公司应支付其自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工资。因公司未就其关于张铮工作截止时间、工资发放周期及发放情况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仲裁认定公司以张铮未归还备用金为由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还认为,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张铮在20xx年12月29日后无法正常工作获得劳动报酬,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第4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及第3条第12项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给付劳动者,并加附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的规定,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

  【仲裁最终裁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由于张铮的年终奖励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由公司向张铮支付一次性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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