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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01 10:34:0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物业管理合同汇编五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物业管理合同汇编五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15491

  装饰装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幢号,业主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公司;________XXX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_____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木工装饰□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XX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XX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XX公司,由XX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XX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XX公司申报同意后,按XX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XX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XX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______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XX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XX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XX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XX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XX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________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________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____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XX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XX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XX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XX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XX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XX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XX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XX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XX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XX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XX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XX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元的标准租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___后年内达到_____的管理标准;____年内达到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元;支付期限:_____方式:________、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元,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费用中支付;

  (七)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二)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住 宅

  座落位置: 小区 号楼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物业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共用线路、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业主——包括甲方在内的本物业的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的规定和义务,对承租人、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对业主本人、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在公共区域进行娱乐休闲活动的安全全权负责;

  4、依据本协议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

  5、 装饰装修房屋时,为保证本物业的整体外观以及长期使用寿命,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改变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乙方备案后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必须给予经济赔偿;

  7、出租自有物业时,应保证按时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要求承租人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

  8、转让自有物业时,应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有责任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9、积极做好室内安全、消防等防范工作,对室内用电、用水、用气等专用部分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给邻里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承诺不得擅自作为办公室、集体宿舍、商业、仓库、加工场等其他用途,以保持本物业的功能和档次;

  12、承诺在本物业内饲养宠物、花、鸟等,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承诺教育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不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在窗台、阳台栏杆、露台外侧等危险位置放置任何物品,以避免由于外力作用引起的高空坠物的可能;

  14、承诺不在外墙、内墙或玻璃窗上粘贴广告、标牌等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以保障本物业整体外观形象整齐;

  15、了解并同意因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可能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升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通道、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并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3、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年度费用预算,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

  在本物业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有权对甲方即将造成的有损于全体业主的行为予以劝告或制止;

  6、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或专业机构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8、每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为保障本物业整体利益,将涉及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限制条件等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独立或代表其他业主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为维护、修缮公用设施、设备,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对现场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2、为便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乙方将提供相应;

  13、如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代表人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档案资料;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养护、修缮和管理,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乱建现象;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缮、养护和管理,设备运行良好,无事故隐患。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业管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 个月),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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