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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03 08:44:23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签订合同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签订合同5篇

签订合同 篇1

  一、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

  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二、合同订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1)怎样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2)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

  保证人单独向债权人出具保函时,要明确其保证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如果仅是提供被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介绍某单位去签订合同这不是法律的意义的保证。这一点在实践中往往引起混淆,应注意区别,以免上当。

  (3)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实践中,有些合同的保证范围含糊其辞,只写“由保证人负责监督付款”,或者“如借款人到期不还,由我单位负责从借款入账户扣还”,这种写法实际上还没有明确保证人的责任,难免引起纠纷。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①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②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问题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抵押与保证不同,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而抵押则是物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变卖,从中优先受偿。因此,抵押在担保合同履行上比保证更有可靠性。

  抵押既可以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为合同中一项条款,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公民个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提供抵押,一般可以自行决定。

  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要将其财产提供抵押,一般要经投资各方或董事会同意。国有企业的财产抵押有一定限制,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

  五条的规定,企业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抵押,而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及财产的类别,不能随便用国有的重要固定资产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3)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时,抵押人要想将抵押物转让他人,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偿索权;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时,抵押权人也不能擅自将该抵押物再抵押给他人。

  3.定金问题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经常使用的担保形式。在实践中,怎样订立定金条款呢?

  (1)明确定金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合同都要给付定金。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按其性质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给付定金的。

  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给付定金。

  (2)定金数额的约定。定金也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合同条例规定了给付定金标准的属于法定定金,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对定金的最高限额规定为勘查费的30%,当事人给付定金只能在30%限额以下。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的,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预付款问题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有几个问题应引起合同签订人的注意。

  (1)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然而,预付款的大量使用,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诈骗分子正是利用预付款这一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一旦预付款到手就挥霍用尽,或逃之天天,以致不少企业单位上当受骗,落得个钱货两空,损失惨重。签订合同时,应吸取教训,不要随便约定预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确需要预付款,也要谨慎从事,以防上当受骗。

  (2)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

  (3)要注意区分预付款与定金。预付款的预先给付与定金的预先给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有原则的区别:①性质不同。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措施,而预付款仅是一种预先给付,不具有担保性质;

  ②法律后果不同。凡订立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预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时,预收的一方应如数退还预收的货款及利息,而不论是预付方违约,还是预收方违约,也不论是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预付款都应返还,而且不是双倍返还。

  ③适用范围不同。对于定金,除几种合同按其性质不需要给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约定给付定金,而对于预付款则有较多限制,一般不允许预收预付;

  ④预付的数额也有所不同。预付款可以是合同总金额,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预付定金则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给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而预付款必须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给付对方。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预付款和定金,属定金的就明确写上定金,属预付款的则写明是预付款,不要混用,以免双方发生纠纷。

  5.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合同纠纷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可在合同上约定:凡约定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相反,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性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

  6.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

  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能使合同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还需要签字。

  盖章、批准、公证、签证等手续。这些签约手续无论是对合同生效,还是对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1)合同的签字盖章

  合同条款议定后,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才生效。签字盖章是当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条款的意思所表示的法律凭据,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一旦签字盖章后,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签字盖章是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手续。在实践中,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征求有关业务主管的意见,必要时交单位法律顾问或请律师代为审查。业务人员在外协商达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签字盖章,最好先拿回本单位交法定代表人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字盖章,这对于预防签约上当受骗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在盖章问题上,特别要注意三点:

  ①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据,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签订合同,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要对该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③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否则,合同签订人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都要单位承担责任。

  (2)合同的公证和签证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后合同才生效,那么,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便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的公证手续或到有关签证部门办理合同签证。如果合同有保证人的,办理公证或签证时,应通知保证人一同前往办理,经过公证或签证的合同应一式几份,其中公证或签证部门保存一份,各方当事人分别保管一份。

  (3)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

  凡是法律、法规规定须由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经批准才能签订,否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此时大家已经清楚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之间有什么差别了吧。实践中,我们对于订立合同一般都称之为签订合同,这还请各位注意。

签订合同 篇2

  如何签订租房合同?

  租户与业主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除应注重对承租单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车位等的约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装修消防验收通过的时间。

  2、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还条款。对于承租人而言,争取所付押金的金额要尽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强调:租期结束时,业主应该退还租户押金的具体时间及因押金退还滞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以防个别业主在租户退租房屋时对租户进行百般刁难、拖欠房屋押金不还。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请租户在早期的合同条款中就格外注意。

  3、关于免租期在整个租期中所处的时间段的约定。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4、退租后的交房状况: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因为这样可以免去租户在房屋退租时,在面对公司搬家本来就有的一大堆头痛的工作的同时,又要忙于应付为原房屋进行恢复装修,尽量争取提早避免既费神、又费钱的麻烦。

  租房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6、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依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违反上述条例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综合服务费达1个月,则作乙方自行终止协议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自行迁出,并补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按时迁出,则从协议终止日起计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两部计收。

  8、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续签新协议时,交费标准按新协议执行,且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续签(新协议)手续,逾理作不续签处理。乙方如无意续签,则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退房手续,并于本协议终止后5天内迁出。如未及时迁出,保证金归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额和综合服务费的两倍计收。

  9、本协议期满或乙方需中途退房,应按规定办妥退房手续,乙方须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填写《退房验收情况登记表》,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则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办理进驻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续程序,按_______办理,乙方应如实填写《进驻企业人员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

  第六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书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新颁的法令有抵触之处,即按国家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 篇3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在供应商开发流程中,收集完供应商信息之后,应该进行的工作是: √

  A 询价

  B 信息反馈

  C 筛选

  D 议价/核价

  正确答案: A

  2. 对供应商的品质能力实行“三检”制度的内容不包括: √

  A 自检

  B 互检

  C 他检

  D 专检

  正确答案: C

  3. 在供应商评审项目中,对供应商制造能力的考察范围不包括:

  A 生产设备

  B 员工人数

  C 厂房空间

  D 厂商距离

  正确答案: B

  4. 企业考核供应商的两个指标是: √

  A 交货期和质量

  B 交货期和价格

  C 质量和柔性

  D 信誉与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 A √

  5. 在供应商评审项目中,企业的财务状况属于对( )的考核。 √

  A 技术能力

  B 品质能力

  C 管理制度

  D 经营状况

  正确答案: D

  6. 企业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进行评审的原则是,选择( )的供应商。

  A 报价最低

  B 质量最好

  C 交货速度最快

  D 最合适

  正确答案: D

  7. 企业与供应商是对手关系特征的是: √

  A 供应商的数量很多

  B 价格适度重要

  C 公开程度高

  D 位置比较近

  正确答案: A

  8. 对于企业而言,采购合约的签约地点要尽量选择: √

  A 供应商所在地

  B 本公司所在地

  C 双方的`中间位置

  D 任何地点

  正确答案: B

  9. 在采购合约结构中,正文部分的内容不包括: √

  A 物品名称与规格 √

  B 货物包装条款

  C 仲裁

  D 采购双方企业名称

  正确答案: D

  10. 在采购合同的权责规定中,负责合同条款履行与跟踪的人员是: √

  A 采购经办人

  B 与采购行为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主管

  C 总经理

  D 财务部门

  正确答案: A

  判断题

  11. 供应商开发是采购部门的事,其他部门最好不要干涉。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2. 厂商的闲置设备越少、厂房的剩余空间越小,说明该企业的制造能力越强。此种说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3. 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应该以制度做指导、以流程来检验、以标准来坚持。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4. 采购合同的签署人一定是企业法人或持企业法人委托书的人员。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

  正确答案: 正确

  15. 在采购合同的权责规定中,要求采购经办人负责保管合同原件。此种说法: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签订合同 篇4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现针对贵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合同,结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提出以下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遵守委托指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依法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设定受托人的报告的义务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3.转移利益与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4.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托人不办理委托事务或疏于必要的注意,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听从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时将有关权利和利益转移给委托人,应视为对委托人财产权的侵害,既可能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所谓受托事务所必需的费用,是指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为了达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而必须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至于支付多少必需费用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当事人双方应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支付报酬并不以受托人成功地处理受委托事务为要件,但若有特别约定时,应从其约定。而委托事务的处理,虽不以处理成功为必要,但一般都须处理完毕,委托关系方为终止。 3.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请求赔偿。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的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六、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争议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表述视为没有约定。

  仲裁方式,需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方可申请仲裁,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必须明确,如明确约定“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诉讼方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议贵司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争议解决方式。

签订合同 篇5

  租房交纳押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签订租房合同过程中关于押金的问题租房者应该注意哪些呢?

  1.押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所谓租房合同的押金,无非是房东为保证承租人能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使用其房产,不做出损害其不动产的行为。

  (2)保证其租赁时间,在合同终结时掌握租金上的主动。

  (3)确保其租金的收益,防止承租人拖欠房租。

  因此,只要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房东的这几点顾虑,就能找到让双方互利的解决押金问题的方式。既让房东有安全感,又不需要质押太多的现金。例如,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多个月房租的方式来充当押金,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随着房租的抵扣,所质押的现金会越来越少。或者也可以通过联名账户的形式提交押金,可以保证处置押金的主动权归合同双方共有。

  另外,如果最后确实需要提交押金,那押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所保证的内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支付方式以支票或者银行转账为宜,如是现金支付,一定要房东开好收据。押金的退还条款也一定要明确。

  2.房租的增长问题

  房租合同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关于房租增长的约定。如果在租房合同签订时,合理利用好房东想要将不动产租出的心理,保证好下来几年,甚至是更长期限内的房租增长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房租增长的控制,第一点应该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可以到达5年,如果房租合适,生意也有一定把握的话,最好是把合同期限签得久一些。因为在一份合同里,如果房租确定好了,在合同有效期内这个确定的房租都是有效力的,房东无权单方面增加房租。

  另外一个控制房租增长的手段,就在于合同的延续上。因为一般房租的增长,房东都会在租房合同到期,需要延续的时候提出。如果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写明延续的方式,会对承租人非常不利。涨房租的主动权也就都在房东那边了。

  最后,控制房租的还有一个小技巧,就是在合同中明确房租的增长需要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并且增长的百分比不能超过当年的通货膨胀率。这条也是由不动产租赁法规定的。

  3.合同有效期和自动延续问题

  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合同的期限应当根据具体的商业计划,店面地点,房租和期限的.关系等来决定。一般来说,租房合同的期限在1年至5年不等。

  合同的自动延续,在不动产价格不下跌的前提下,对承租方式有利的。一般来说现在在葡萄牙开店的华人都比较倾向于签订自动延续的合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动延续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也需要另外签订一份更新的合同,并不是因为所谓的”自动”延续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因为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自动延续的意思,只是有权利保持原合同条件不变,双方再签订一份由新有效期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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