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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安装合同

时间:2023-06-03 15:45:28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制作安装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安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制作安装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制作安装合同 篇1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XXX四季花城12-2-201。

  2. 居室规格:三室一厅,建筑面积113.4平方米。

  3.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工程。

  4开工日期:20xx年4月6日,竣工日期20xx年 6月6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45000元整。

  第三条:施工内容

  1.所有门窗、过梁包套,板材用奥松板。

  2.东侧2个卧室做衣柜2个,板材用白橡板,安装推拉门,推拉门由乙方承担200元每平米,超出部分有甲方承担。

  3.东侧南卧室做2米宽板床一个,带床头。东侧北卧室做榻榻米一个,带墙裙。西侧卧室做榻榻米一个,带墙裙;书桌及书架一个。

  4.厨房做橱柜、吊柜,板材用生态板,柜门用钢化玻璃门。厨房、卫生间安装PVC吊顶;厨房、卫生间安装推拉门,推拉门由乙方承担200元每平米,超出部分有甲方承担。

  5.冷藏室安装门一个,北侧做橱柜一组,喷漆,厨房、冷藏室柜面及所有窗台、阳台小柜面安装天然大理石,灰麻色。

  6、客厅做鞋柜一个,附带衣帽架,做洗脸柜一个,做电视背景墙一个,电视柜一个,客厅阳台做小柜一圈。客厅、卧室及阳台贴壁纸,价格60元一卷左右。

  7.客厅、餐厅石膏吊顶,卧室、阳台屋顶安装石膏线,地脚线用银灰树脂线条。客厅、餐厅、卧室、阳台屋顶批腻子,刷皇宫涂料。

  8.所有木工采用喷漆工艺,底漆用一奇,面漆用多乐士环保漆。

  9.门锁、柜门把手、各类合页、抽屉拉杆等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上述材料必须坚固耐用。

  10.乙方要保证工程质量,施工遵守相关安全守则,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

  喷漆套色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决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入工地甲方先付材料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木工基础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壹万伍千元整(¥15000.00元),喷漆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壹万元整(¥10000.00元)。石材、推拉门、壁纸等所有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甲方付剩余工程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五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返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甲方:-----------------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画面。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合同期内如遇物料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贰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 接到甲方下单后,优先喷绘样稿送达甲方指定客户,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 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 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牌的画面拆装和日常维护修补等工作,确保画面效果。(由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画布松动、画布破裂,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维修)。

  6. 如遇画布破裂无法使用,接到甲方通知后,优先安排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7. 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9. 乙方维护维修广告牌物料(灯具、锁具等),甲方按照市场价与乙方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修复工作,单次逾期次数超过5天,连续逾期次数达到5次;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制作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工程具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货地址:

  第二条。制作内容: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货款总造价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二、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展柜制作预付金为: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制作完毕,首批交货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为: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四、全部交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其余费用为: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中项目内容的承制,确保按时交货

  2。乙方承接该单后,施工中不得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不的故意拖延收货时间。

  2、不的中途改动方案,或以各种与乙方无关原因退货

  第八条。工期延误:

  造成以下原因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设计制作方案的`变更、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如停水、电等影响乙方正常施工、不可抗力或自然原因如雨、雪、风、冰雹等及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或影响施工。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在二日内组织对工程施工的审核验收,逾期或推迟验收时间,视为此工程合格。

  2、工程完工后,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有权将其拆除,并追究甲方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时失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及发布户外店招广告,发布时间年,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广告形式、材料、数量及价格

  以上共计元(包括制作、发布及安装全部费用)

  注:乙方负责广告牌的配送、安装,根据广告牌尺寸、数量、路途核算,费用计入配送地服务费项目。

  2、广告设计采用甲方认可稿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乙方制作这前,必须制作实物小样交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制作。

  3、乙方制作的广告中如发现以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本合同。

  ①标志及标准字体未按样稿扫描并修正,出现变形现象;

  ②画面未按甲方确认设计稿等比例放大;

  ③采用不妨紫外的油墨喷制;

  ④制作材料未按要求选购,偷工减料;

  ⑤连接件不牢固;

  ⑥框架结构不牢固,易变形或破损;

  ⑦安装制作不牢固;

  ⑧安装位置过低,低于1.8米易造成人为破坏或丢失;

  4、安装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牌安装牢固,位置最佳,保存时间2年以上。

  5、如合同签订后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合同金额30%违约金。如发生争议,应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广告画面喷绘要注意一定要使用防紫外的油墨,如果不是防紫外的油墨,将很快容易褪色。

  7、广告牌的安装要牢固,并在协议或合同中一定要强调因为广告掉下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店招安装之后的.发布费或者产生的工商罚款由乙方承担。

  9、安装完成,甲方支付广告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5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钢筋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钢筋工程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价格:

  每吨包干价××元,计量均按施工图纸实际抽筋经核对后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在××天内完成好基础工程钢筋的制安;主体每层柱钢筋安装××天要完成;主体梁板钢筋每层××天要安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等钢筋累计在××天内要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乙方应对材料质量负责,进场的钢筋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提供原件),并负责提供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和承担试验费用。

  2、乙方对钢筋使用焊接接头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负担试验费用。乙方同时应提供焊条(剂)的合格证给甲方。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钢筋的制作及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书进行下料、制作和绑扎。

  2、钢筋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3、严禁钢筋承包班组以次充优、以长充短、以小充大和以疏充密;不得进行偷工减料等有损职业道德的丑行。

  4、钢筋的级别和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征得设计人员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正式手续。

  5、钢筋采购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规定数量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检验。

  6、钢筋试件通过做力学性能检验后,其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包括一、二级抗震结构的两屈比)后方可使用。

  7、所有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8、ⅰ级钢筋末端应制成180度弯钩,其弯弧内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

  9、所有(框架和非框架)的柱、梁箍筋的弯钩均应制成135度的抗震弯钩;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0、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得设置2个接头(接头应设置在结构受内力较小的部位),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1、同一连接区段,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在受拉区不超过50%,接头不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12、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该区段内梁板接头面积不超25%,柱不超50%。

  1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14、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5、绑扎或焊接的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绑扎接头处应在中心和两端扎牢(即绑扎三步)

  16、钢筋保护层应采用预制的水泥砂浆垫块或钢筋制成的垫椅进行垫置(包括梁侧和柱侧均要绑上砂浆垫块)

  17、板主筋应全长伸入梁支座,梁钢筋末端90度锚固段长度应足够,柱梁交结处的柱加密箍间距应均匀且足量。

  18、钢筋制作与安装的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要求班组做到该分项实测合格率达90%及以上。

  19、每次钢筋的验收,班组长(承包人)均应自觉参加;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得延误工程进度。

  七、安全要求: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安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 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9、点焊、对焊钢筋时,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0、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板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

  11、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

  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使用卷扬机拉直钢筋,地锚应牢固坚实,地面平整。钢丝绳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时,不准有人跨越。作业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

  14、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

  15、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6、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7、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而招新工人时,应向工地报告。

  18、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19、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八、奖罚办法:

  1、钢筋制作安装超过工期要扣款××元/天。

  2、钢筋制安完成后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达到优良质量标准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元。

  3、在省、市、县组织的大检查中钢筋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元。

  4、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如果乙方生产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经济、法律责任)

  九、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每完成一层(或基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主体封顶后××个月内再付足至××%的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一、补充事项: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项目章) (盖章)

  签定时间:××年××月××

制作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太康县芝麻洼至高贤道路限高架 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的制作

  1、限高架规格、尺寸见限高架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限高架的颜色选择必须按黑色黄色反光的要求。

  3、减速带要求铸钢减速带规格250*300*50mm。

  4、提示牌各安装限高架前后100米处要求反光蓝底白字。

  二:限高架安装

  安装地点: 芝麻洼王桥行政村西200米处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合同总价款:186698.3共

  2、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费用。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限高架位臵并确保此位臵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限高架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道路限高架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道路限高架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条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章:

  年月 日 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7

  安装方(以下简称甲方):嵩明县中稷腾飞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嵩明县康福金德水电安装工程处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安装盖板一批事宜,根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安装地点和工期

  嵩明县军马场中稷腾飞自来水厂厂内;工期为20天。

  二、水池盖板制作要求及单价

  1.1400㎜×1400㎜的6个盖板,材质为304不锈钢,厚度必须足1.2㎜;用38㎜×25㎜的方管制作框架,材质为304不锈钢的`板材铺面,厚度必须足1.2㎜;制作安装好每个单价为2200元;共6个,合计:13200元。室外花纹钢板的盖板采用40㎜×40㎜的角钢制作框架,用花纹钢板铺面,花纹钢板必须达到5㎜的壁厚,制作规格600㎜×1200㎜8个,550㎜×2200㎜5个,500㎜×2800㎜5个,800㎜×1700㎜1个,共计19个,单价为2000元/个,合计:38000元。

  3.室内盖板用花纹钢板制作:∠40×∠40的角钢制作框架,用花纹钢板铺面,花纹钢板壁厚必须达到5㎜,盖板之间要求用铰链连接,要求制作成28个,以便打开,其中要留3个观察口,观察口要用304不锈钢制作框架,用钢化夹胶玻璃铺面,钢化夹胶玻璃厚度为50㎜+50㎜,共28个,单价为1000元/个,合计28000元。以上第2、第3项所有花纹钢板的盖板都需要做防腐防锈处理,第一遍用氟碳防锈漆打底,第二遍氟碳面漆处理。水泵管过滤网制作材料需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共6个,单价700元/个,合计4200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剩余款项乙方制作安装后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总工程款项83400元(捌万叁仟肆佰元整)(含税票)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嵩明县中稷腾飞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乙方:嵩明县康福金德水电安装工程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8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橱柜、衣柜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 小区的橱柜、衣柜的制作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橱柜、衣柜制作和安装工程。

  2、制作及安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依甲方指定)。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为甲方制作橱柜、衣柜(详见合同附件一:产品清单),并负责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合同及附件中的价格,为橱柜、衣柜制作到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要求的包干价格。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通过甲方及各户业主验收)、包供货安装、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橱柜的制作及安装。

  3、结算方法:数量以本合同中确定的为准,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一中的包干单价执行。

  第四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调试。在 年 月 日之前,乙方进场安装,于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及各户业主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2、本合同总价以内的橱柜、衣柜数量及每套价格、上下柜每米单价、台面石每米单价、星盆价格等详见附件一。

  3、本合同每套橱柜的实际价格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的长度,以本合同附件一确认的每米单价计算。结算按实际施工长度乘以本合同附件一的每米单价计算。

  4、若有因住户间隔修改需调整橱柜尺寸,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订做,价差由住户向乙方支付。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产品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在本合同签订后并且发出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

  (3)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款的 %。

  (4)余款5 %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工程结算:

  第六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附件二:厨柜材料明细表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

  产品的制作及安装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产品“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

  4、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预先在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的房间做一套橱柜样板,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橱柜质量验收标准。

  5、乙方安装完成并整理好竣工验收资料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初验,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视为初验合格。

  6、甲方初验合格后,乙方再根据各户业主提供的抽油烟机规格,对橱柜吊柜底板进行逐户开孔工作。最后由各户业主和甲方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方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保修期

  1、本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为 壹 年,自通过甲方及各户业主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小时内派员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保修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安排售后服务员1-2名至少 次/月到现场上班,了解各个业主橱柜使用情况及收集意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免费维修。每三个月对该橱柜举行免费保养及使用咨询服务,延长橱柜使用寿命。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 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收到后乙方提供的整套施工图、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协调工作中发生的有关事宜,负责解决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制作安装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制作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时间: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单立柱三面钢结构广告牌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广告牌面:18m×18m×6m×3面

  1.4工程内容:钢结构主体工程及基础工程

  1.5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基础工程甲方提供的灯具等其他广告牌建设所需的配套设施制安。

  1.6合同价款:陆拾万伍仟叁佰陆拾捌元捌角叁分(¥605368.83),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造价一次确定。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详细施工设计图纸与《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条款进行制作、安装,验收标准为合格。(本工程基础钢筋为马钢,牌面主材为唐钢国标)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期限: 天。

  (因甲方现场施工周边关系协调不到位引起的工期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下雨等天气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工期误,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广告牌的施工地点位置;

  (2)协调施工场所的周边关系和相关管理部门。

  2、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验收标准,确定的现场施工方案;

  (2)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3)做好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4)确保现场施工的加强现场管理,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方自负;

  (5)乙方确保广告牌的工程质保期为5年;

  (6)乙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证书,挂靠资质单位资质证书、钢材质保合格证书复印件,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引来一切损失。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本合同签订基础开挖付款 元整,混凝土浇筑后 付元整,主材进场焊接再付 元整,余款 元整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半年后付清。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格的50%赔偿,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期内,如乙方公司解体或法人变更,签约人承担本合同乙方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刑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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