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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书

时间:2023-08-18 09:32:15 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务合同书大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合同书大全[15篇]

劳务合同书1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

  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劳务合同书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合同书3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劳务合同书4

  甲方: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806号

  法定代表人: 栗海生

  乙方: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有效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668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之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资遵循。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本合同之日起两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768号。

  三、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__作业员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单位所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详见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各部门管理规章)等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工单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维持原薪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其他相关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依据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执行,并由用工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理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时间。

  五、劳动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间的工资(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作相应调整)。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依法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甲方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执行。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请假管理办法》、《加班管理办法》及《出勤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均无续约意向的,则本合同即届期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本项之『严重违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及奖惩规定应记(或累计)大过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训、调岗的;或经培训及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以欺诈的手段(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虚构履历等情形)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终止派遣期限的,应按用工单位离职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申请,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办离职手续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即视为自离),视为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得暂停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待乙方补办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再将结算后的相应劳动报酬于下一个发薪日无息支付予乙方。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在用工单位员工宿舍居住、医务室就医、商店购物、休闲娱乐等所产生的应付用工单

  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宿费、电费、餐费、刷卡记账消费等)、离职时未缴回所保管之用工单位资产所折算的费用及依法应当对用工单位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用工单位均可自应付乙方的薪资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还,乙方对此确认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所发放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 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

  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劳务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本着忠诚互信,精诚协作共赢、共创伟业的原则,现乙方自愿供职于甲方担任营销策划总监【副总经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薪金:每月1—5号结算前____月应结提成等薪金。

  1、营销策划总监薪金:底薪5000元加贡献奖金加项目盈利分红, 分红是根据具体楼盘项目的特性及乙方对项目贡献、乙方创造的利益价值、项目利润、甲方对该项目投入大小、承担风险等双方商议决定,分红阶段和时间甲乙双方据实情商议而定。

  2、乙方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楼盘并通过乙方前期接盘、谈盘、提报等最终让公司以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与开发商达成合作的,乙方代表公司全程全权管理运营该楼盘项目,该项目在案场销售过程中所需人员、配备及资金投入由公司全部承担,亏损由公司承担,如有盈利,公司视实际情况及乙方对该项目的贡献给予乙方高达利润的10%—30%以上的利润分红,旅游地产外销型项目的利润分红视乙方在整个项目前后期的整体贡献和功劳实行利润分红。乙方除正常底薪或特定项目任职专案的保底提成外的利润分红甲方完全按乙方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对公司的贡献及忠诚度等实行论功行赏。乙方的出差旅费,吃住,电话费,办公配备等由公司承担

  二、保密忠诚协议:

  1、全员忠诚守护制:公司所有人员有监督其他人员忠诚并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公司其他人为私利严重危害公司核心利润的可以通报公司,公司为其绝对保密,一经确认核实、公司立即开除违反人,罚没其未结的全部薪金、分红权益及职权,甲方视实情奖励检举人5万元以上;

  2、乙方如因另有发展需离开公司,需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公司为其配备的业务号码,业务信息等上交给公司,公司派其他总监接手乙方正在跟进的事务,乙方在离职时正在合作的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乙方离职后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在离职交接时留下的信息经由甲方委派的其他总监跟进达成合作的项目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可以随时复职或选择与公司友好合作。乙方在离职后不得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任何资源私自挪为自用,离职后不得带走公司任何人才。否则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做假报账,吃回扣,不得在工作期间徇私舞弊,以任何不当手段危害公司利益,否则立即开除,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4、甲方如为乙方配备的汽车、电脑、办公用品、住房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私自带走逃逸,甲方按失窃报案处理,并全力协助破案,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5、乙方在工作期间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项目信息乙方不得绕开甲方以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私下合作、乙方在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信息归公司所有,任何时候营销策划总监不得私自将本人持有的信息特别是有意找代理的楼盘项目信息出卖,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如有立即清理出公司,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6、乙方在工作期间开展任何业务都必须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授权的39;名义、有相关公司及个人需给予乙方或公司报酬的需上交公司并以公司授权的名义收取,公司根据乙方在本单业务的贡献给予乙方合理的利润分配,乙方不得隐瞒公司以任何名目收取开发商或其他相关公司及个人劳务费好处费等据为自有、否则立即开除,工作期间未结所有薪金、分红及所有权益全部作为违约金罚没或废止,否则立即开除,并追回乙方私下收取的报酬,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公司或个人需支付酬劳、其他费用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乙方不得吃回扣和差价为己有、否则立即开除,工作期间未结所有薪金、分红及所有权益全部作为违约金罚没或废止,否则立即开除,并追回乙方私下收取的报酬,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7、乙方在工作期间与外界签定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都必须以公司名义或公司授权的名义、如楼盘代理合作协议、下级代理分销协议、员工聘用协议、购销协议等,如私自以未经公司授权的其他公司名义或个人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甲方罚没乙方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8、乙方在工作期间随时随地代表公司忠诚于公司,忠XX公司利益和发展壮大、尽自己所长为公司创造利润,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为公司发展壮大尽忠尽心尽力。哪里需要乙方就赶赴哪里,为公司独当一面,为公司创造利润是营销策划总监的天职,为此竭尽心力,充分施展才华。乙方在任职期间与公司保持高度紧密的沟通协调,乙方在发展市场时如找到合适的项目需及时通知公司,乙方如发现公司在任何项目有重大危险的立即上报公司,协同公司做全力补救。四,升迁与调职本着忠诚互信,公平公正公等的原则,甲方视乙方能力及工作表现甲方尽所能为乙方发展提供足够信任、舞台和合理的薪资分红等,并视乙方个人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和提供好的薪金待遇,如在工作期间升迁或调职本协议稍做相应调整后依然有效,调职后此合同的忠诚协议依然有效。甲方享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权、所有事务最终解释权和薪资调整、重大人事任免权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书6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出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务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经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甲方存档份;财务部门备案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劳务合同书8

  中外劳务合同

  甲方: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国之日止计

  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公司____帐户,并按____国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国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银行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到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过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到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至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后,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国____市签字。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职务:____ 职务:____

  签字:____ 签字:____

  见证人:

  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附件:(略)

劳务合同书9

  劳务协议甲方(雇主):注册号:

  乙方(被雇清洁工):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因需要而雇用乙方来做清洁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清洁内容:每日需做事项:

  1。负责地面清洁,不留脏物、污渍或污点扫、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洁、无污迹;2。清洗茶几,把茶桌擦干净,要求茶桌无杂物无水无污渍,茶具无茶垢无异味; 3。倾倒烟灰缸、纸篓、垃圾桶,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洁,地面无污痕,桶内无异味,并立即更换垃圾袋; 4。清洗洗手池,拖净周围地面,保持洁净干爽。每周需做事项:1。把所有办公桌椅擦干净,要求桌面椅面洁净无尘;2。把空调、饮水机、电脑、门、沙发、打印机和电话机擦干净,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3。擦洗室内玻璃,不留污渍、痕迹;4。东面花基绿化带清扫,要求无杂物、无落叶。每月需做事项:1。刮洗户外玻璃,保持无明显污渍;;2。擦洗白色瓷砖,做到亮洁如新。

  二、清洁时间:周一至周五,11:00———14:00或者5:30———6:30每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职员何冬花与乙方提前协商,每天清洁一个小时。乙方因故不能来清洁的,须提前1日向何冬花请假,请假期间没有报酬。

  三、清洁地点:。

  四、报酬结算: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一个月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元。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劳动报酬,于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报酬给乙方。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协议。

  五、组织领导: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2)乙方必须确保准时到清洁工作地点。在工作时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清洁人员,以保证其它不必要的问题发生。3)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去做事,负责甲方分配做的清洁事情等工作。

  六、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清洁用具;2)负责清洁现场的管理调配与监督;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4)每月10日按时发放报酬给乙方。如遇放假,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七、乙方的责任:1)在乙方清洁期间,应负责室内物品的.完好无缺。

  不得损坏、遗失物品;2)完成清洁离开时,无人时必须关(锁)好门,应关灯关电关空调;

  八、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须戴齐护具,因个人技术和不戴护具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十、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突然解除协议,应承担合同违约金100元。任何一方要解除协议须提前15日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合同书10

  编号:20170721

  甲方:库尔勒金润假日酒店

  乙方:赵兵

  签订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联系电话:xxxxxxxx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咨询电话:12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济类型:私营登记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乙方性别:男户籍:新疆库尔勒类型(非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20xx年7月22日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所在地:新疆库尔勒市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库尔勒金润假日酒店)的岗位从事(酒店执行总经理)工作,实际工作地点为库尔勒市延安路;工作内容(不属于)国家规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种作业。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实际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岗位(工种)工作属于性。

  第六条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第七条乙方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达到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标准。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按实际用工单位以下条款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九条实际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实际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第十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权,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协商确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或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征得乙方同意,补休或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计发。第十一条实际用工单位部分工作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核实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依法报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告知乙方。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15_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第十三条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试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为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6000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计成工资制,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基本任务后,甲方按乙方超额完成酒店总营业额的`5%计件工资另外计发。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务,基本工资按比例扣减。

  4、乙方连续叁个月达到酒店的营业额任务,甲方须补齐乙方试用期工资2000元(贰仟元整) 。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在实际用工单位为职工调资的同时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第十七条甲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对工资待遇的其他约定。

  七、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为乙方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按厂务、企务公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公示栏中公示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和实际用工单位同岗位(工种)职工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第二十三条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终止、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负责依法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并与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权。

  九、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任意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当以乙方叁个月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实际用工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书1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例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退休人员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

  二、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四、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任务实行责任制,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时间按照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五、聘用报酬: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乙方每月劳务报酬按 执行。劳务报酬发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劳务报酬。

  六、其他待遇

  (一)甲方按照不低于 标准给予乙方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

  (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书请假接受治疗;治疗时间超出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任务,或在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外从事工作任务,受第三人伤害的,其待遇按国家民事规定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七、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并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解除。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

  (四)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适用《劳动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各项真实、合格、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协议约定的报酬二倍承担和约解除金。(三)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确实已熟知甲方之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协议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按该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四)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人员配置,有权对乙方实际工作给予岗位调换安排。

  (七)乙方同意,在日常工作操作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因乙方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企业管理制度》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除外)。

  十、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确认已于 年 月 日收到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本协议文本。

  签名:

劳务合同书12

  甲方(发包方):海南XX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把海南润城国际项目以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海南润城国际公寓;

  2、工程地点:____省____县金江镇;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4、最高层数:十七层;

  5、建筑面积: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质量要求

  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施工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三、工期

  酒店部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公寓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四、承包方式

  此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设计图纸中的土建、水(两米以内的给水、排水、消防水)、电(两米以内的动力、照明、消防电、电视、电话、可视、对讲、数字有线等弱电)建安工程的人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模板、支撑、施工脚手等)及防护材料{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及外脚手架(钢管、工字钢、平网、立网等)};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开挖、内外门窗、玻璃幕、干挂石材施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

  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合同价款,368元2(面积按建筑面积),此单价不包括税金,不包括施工用水、电费,临时设施费,暂定合同总价为:捌佰万元人民币,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甲方已进行的基础垫层及承台钢筋绑扎、支模、砖模、承台砼浇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经甲乙方协商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甲方(签名):时间:

  乙方(签名):时间:

劳务合同书13

  甲方(聘用人):_______

  地址:青岛市南海路七号,邮编:266071

  乙方(被聘用人)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______________

  丙方: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根据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关于临时用工的管理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的劳务。

  第五条乙方保证在执行本协议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海洋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承担不侵害海洋所知识产权等责任,在临时工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归海洋所。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

  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者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乙方在甲方执行本合同期间由甲方按上述商定数额每月支付上述劳务报酬,乙方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如乙方(所外)未参加青岛市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费用。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丙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甲、乙双方就终止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甲方因调离等原因脱离原岗位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首部甲、以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甲、乙双方的调解工作。

  第十六条下列条款为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书14

  甲方:

  地址:

  乙方:性别: 出生: 年 月日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与乙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需要,也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上岗前须向甲方交 元的风险保证金,解除合同时退还保证金,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自定的各项法律条款。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为乙方每月所付工资为元。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

  乙方: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劳务合同书1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一致、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及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使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车队 等工作,具体工作按实际工作项目制定(由 队长决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的业绩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地点,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以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及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方面协商制,执行8小时工作制。

  (2)因身体原因或本身原因休假需报批,队里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造成不必要的人员,车辆损伤。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以货币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理克扣或者无故拖延乙方的工资。乙方在商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甲方承诺每月 日未结算上月工资。

  (2)(2)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保障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保障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调整制度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工作积极性、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如有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及企业内部约定,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4)乙方请假时间,甲方扣除工资标准为《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日工资标准。

  (5)对于开除、自动离职、工作不够一个月以上的取消其所有的工资待遇;

  六、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1)双方按照协商甲方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扣代缴。

  (2)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负责人汇报,甲方为乙方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如违反,按照企业内部奖罚制度处理。

  八:劳务合同终止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务同。

  (1)合同期满的。

  (2)乙方经甲方协商同意。

  (3)意外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4)对于开除、自动离职、工作不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一经订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劳务合同期限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的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2)本合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劳务合同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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