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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

时间:2023-08-18 12:16:55 合同 我要投稿

安全合同【实用】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合同【实用】

安全合同 篇1

  针对我院的户外空调外机的清洗,将安全责任作以下明确和要求:

  一.户外空调清洗工程包括:

  户外空调清洗工程包括,因为高层外墙工程存在着危险性和复杂性,所以这项工作也是有着相当程度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特此我们要求的.施工人员是经过专业培训后及有多次高空作业经验。我们要求一直采用坐式吊绳清洁方法,具体包括:1、吊绳(高空作业绳,学名锦纶绳,直径18毫米拉力为240000牛顿合两吨半左右)。2、吊板(水曲柳木制成)。3、钢丝绳(直径10毫米)。4、U型蟹扣(钢制)。

  二.外墙清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颁发外墙清洗资格证才能上岗。

  三.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用具、绳子、坐板、锁扣、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四.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扎在两个牢固的固定点上,并系上死结,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五.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工作前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座板卸扣(操作绳上),才能进行下吊工作。

  六.下绳时,施工负责人要给予现场指挥,施工人员要相互帮助。

  七.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八.主管及施工人员随时相互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九.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十.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十一.如果没有按上述要求进行开展的,如果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由施工方承担。我方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赔偿责任。

  十二.一共清洗空调外机_______台。一共收费________元。清洗前双方先确定好坏,清洗后双方在确定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维修费由施工方承担。维修好后在一次性付费。

  十三.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施工方)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安全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房加层,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一概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互相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如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束后,合同失效。

  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北京铁路局石景山车务段

  乙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项目部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

  2、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施工时间: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4、影响范围: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间K183+100m~K183+220处。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K183+100m~K183+220m;

  施工期限: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xx]435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北京铁路局石景山车务段 乙 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项目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安全网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单价

  2. 产品使用目的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3.产品质量要求与质量责任:

  3.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对安全网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产品符合GB-5725-1997标准,24个月内不老化、不风化。

  3.2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几何尺寸规矩,筋绳使用专用尼龙绳。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三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该检验要求。

  3.4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3.1、3.2、3.3条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3.4.1 拒收。

  3.4.2要求乙方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4.3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产品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害。

  4. 产品交付:

  4.1交付时间:按照需方要求确定。

  4.2交付地点:为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工程地点,或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

  4.3验收: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

  4.4甲方对产品表面质量的.验收,并非是其对产品质量有关的任何权利的放弃。

  4.5收货确认:实际交付的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

  4.6迟延交付责任: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7产品验收或安装、使用时发现产品质量瑕疵,影响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退换。

  5. 价款与支付:

  5.1单价: 见本合同【表1】。

  5.2计价数量:按验收单确认的实际收货的规格、数量结算。

  5.3支付时间:每贰仟块结算一次。甲方留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付清。

  5.4支付地点:甲方营业地。

  5.5支付方式:支票。

  5.6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6.运输及装卸:产品运输、装卸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其他事项:

  7.1总价款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如因产品质量造成在使用开始的24个月内发生老化、风化,质量保证金即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未发生的,使用开始的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10.约定管辖: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共 页。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署人: 职务:

  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签署人: 职务: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杭州诚驰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本项目部的班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进工地三天内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及三级教育登记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品;悬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使用吊篮必须使用井架停层装置;不得在垂直运输吊具下方停留或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5、非电气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敷设电线;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容量电器;非开机工严禁启动机械。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没收电器。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站在护栏、建筑物周边或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元/人次。

  7、严禁损坏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不准在易燃易爆地点及场所使用明火或吸烟,在工地使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8、工地内不准带小孩妇女和非作业人员进场,违者罚款100元/次。

  9、作业时不准冒险蛮干或嘻哄打闹,从事施工生产不得在膳食时喝酒,严禁酒后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10、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随地大便,工作中做到工完料清。每周进行检查卫生,并对卫生情况进行20-200元的罚款。

  11、乙方人员的一切施工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在安全措施不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许发生打架事件如有发生不管任何原因将扣承包人(班组长)20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局处理。

  13、任何人员不得在工地内,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4、在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完备的时候,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5、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已包括在合同承包价格内。

  16、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二、工伤事故的处理

  1、若发生工伤事故,因乙方未及时提交工人身份信息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在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期内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后续的理赔准备工作,如工伤人员及其家属因赔偿问题采取极端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理赔,一些后果由乙方负责。

  3、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及工伤人员协商确定,如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的,超过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班组员工首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同一班组再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同一班组第三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10%,乙方负责90%,同一班组四次及四次以上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不负责理赔,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金额协商确定后须签订赔偿协议书。

  4、班组出现贰次以上工伤事故的处以10000元~50000元罚款。

  三、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四、本责任书履行期限:自开工至工程结束验收退场。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平桥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采伐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大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有关《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精神,特签订本安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必须具有完备、合法的森林资源采伐审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在乡政府划规定的区域(王政胜:7、8、9、10、11、12、13村;张来海:1、2、3、4、5、6村)内按照审批有数量和树种开展采伐工作。

  二、在本乡采伐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年初必须与乡安办签订采伐安全合同,同时依照安全生产法规中有关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的规定,向乡安办交纳5000-10000元的安全抵押金;采伐业主必须为采伐工人购买相关的商业安全保险,并将商业安全保险单的复印件交乡安办和生态林办公室各一份备案。

  三、乙方依法对林木采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采伐区作业前,必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采伐区作业。严禁聘用不适任此工作性质的老弱病残参与采伐和运输等体力工作。凡进入作业区的乙方人员,甲方均视为安全培训合格。

  四、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五、乙方在采伐区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相关安全事故并造成经济等一切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停工通知书,并可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七、本安全合同一年一签订,当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平桥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

  20xx年10月 11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与 发生经济纠纷,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金额为 元。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乙方请求甲方为其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诉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元,担保的方式为 (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合同后五日内按诉讼财产保全金额的 %向甲方一次付清财产保全担保费,甲方同意乙方交纳担保费后三日内向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三、甲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得撤保,否则,应退回所收担保费,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四、甲方为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无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效果如何,甲方均不退所收的担保费。乙方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或甲方为乙方出具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后,未及时起诉造成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乙方可持相关证明文件,甲方退回一半担保费。

  五、针对甲方的诉讼保全担保,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能够证实其诉讼主张的证据等诉讼材料的复印峻。

  2、及时反馈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取得的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冻结、扣押、查封清单复印峻送给乙方备存。

  3、如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及时向甲方反馈乙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将对方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5、如出现对方反诉的情况,及时将获取对方的反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五、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或提供虚假证据或恶意诉讼的,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与法院协商撤回财产保全担保,申请法院撤消财产保全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所收担保费不再退回,并应按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南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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