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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同

时间:2023-08-20 07:24:42 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合同3篇(热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合同3篇(热门)

个人合同 篇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 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 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 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 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 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 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 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 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 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 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 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 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 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 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期: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作为订金(该金额将在第二期的工程款中进行抵扣);

  (2)第二期:合同签定后,在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50 %(即¥:元);

  (3)第三期: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40 %(即¥: 元);

  (4)第四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 10 %(即¥: 元)。

  三、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甲方自购的材料由甲方自行负责将该装修材料搬运到施工场地内。

  5、清除装修场地内影响到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B、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

  3、乙方在装修期间全程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及施工现场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者质量、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由乙方自行搬运入户。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七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损耗数量,以便甲方按计划进行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清单内容及时采购相关材料并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正常进行施工。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110号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装行业施工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规定的施工规范工艺进行施工。

  3、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工期进行顺延。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者增减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施工图与报价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甲、乙双方另

  行约定。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对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安装的隐蔽工程(水、电)保修期为十年(注明:若水、电工程属于改位工程,则此工地原已安装好的水电工程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

  10、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对相关部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六、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等方面的施工,乙方应提前准备相关施工方案并通知甲方,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再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障,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100 元;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金额的0.5 %支付违约金,余下的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仍未能竣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损失

  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才能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中止装修,并与乙方协商共同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十、其它事项: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一把)交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乙方不得再进行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以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装饰用料单》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个人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雅居乐剑桥郡幼儿园二楼舞蹈室,进行跆拳道训练。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额为:2万人民币(¥20xx0.00元)。(见附件)

  第四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4.1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场地的'供暖费用。

  4.2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

  4.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xx月xx日 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