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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0 07:27:24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常用【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装合同常用【3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事宜: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运到工地现场的物料提升机进行安装,并在用完后负责拆除。

  二、物料提升机型号:SSD80A ;生产厂家:鹤山市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目前整机状况:良好。

  三、资质及上岗证:甲方验证乙方物料提升机安拆资质、安拆

  四、工作内容:

  1、乙方公司根据合同事宜,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编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专项方案。

  2、在合同指定的安拆负责人确认安装、拆除现场条件后,亲自安排、指挥进行安装、拆除。负责人不到场,不得施工。

  3、乙方负责人核实安拆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身体健康;乙方在安装、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4、安装、拆除所需设备、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选择、联系、安排,确保所用设备、工具安全可靠。

  5、严格按照乙方公司编制的.专项方案进行本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

  6、安装完毕,试运行,确保物料提升机能够正常工作。

  7、正式运行在接到通知24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五、施工期限:在接到甲方通知开始计算7天内完成本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及试运行。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所约定每台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费用共计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合同期限每拖延一天,合同价款减少。乙方在整个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可预见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自负(含任何安全事故在内)。由于乙方在安装、拆除过程中造成对本物料提升机的损毁乙方照目前出厂价赔偿。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成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试运行并由甲方检查合格后支付50%,在本合同约定的物料提升机正常运行7天后支付总结算费用30%,其余20%在安全完成物料提升机工作后支付给乙方。

  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在双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⒈ 工程名称:

  ⒉ 工程地点:

  ⒊ 工程范围和内容: ⒋ 质量要求:

  第二条 工程期限

  ⒈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⒉如遇下列情况,由乙方提出工程顺延报告,在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代表签证盖章后,工期作相应顺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三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如雨、雪天气,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施工时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和单价

  ⒈ 工 程 造 价:

  ⒉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⒈做到三通一平,现场提供水电。

  ⒉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⒊确定乙方材料、部件及施工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存放位置,提供材料堆放仓库。

  ⒋及时办理工程有关资料的签收手续,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⒌因停水停电,下雨下雪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延期申请,经甲方办理延期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

  ⒈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按期完工。

  ⒉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否则代用材料由乙方更换,相应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⒊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有关费用及罚款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⒈工程完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⒉已完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 年,质量、范围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满后视工程保修状况予以返还。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⒈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⒉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⒊当修改图纸、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其增加的费用(包括反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等)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⒋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确认的事实必须在48小时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文件组织施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返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办法:按施工图纸及现场鉴证所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山西省20xx年定额》和山西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材差按长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届时材料差价进行找差。税前综合费率按中标时,所定的费率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 进行结算,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 进行结算。

  2、竣工验收及结算:竣工后经承包方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决算。双方按照第一条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付款方法:工程造价以实际决算为准,工程进行中,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量,经甲方验收核定后,按核定的工程量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决算,并将工程决算交由第三方工程审计公司审核,审核后的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最后的工程造价,甲方向乙方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0%,保留质保金10%,待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4、其他:施工过程中的现场鉴证和图纸变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山西省20xx年定额》和山西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材差按长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届时材料差价进行调整。按中标时的税前综合费率进行结算到总工程造价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

  ⒈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延期签证的办理,经甲方签证同意后竣工日期顺延。

  ⒉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乙方:

  ⒈乙方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⒉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甲乙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屯留县 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该标段范围内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防雷、所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等工程的要求及内容中全部所属水电安装部分的工序及工种进行施工。

  (四)承包范围:按第一条中第(三)条承包内容,内容如下:

  1、给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给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

  2、排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管道接至室外排水井(不包市政工程)。

  3、强电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包泵房、低压泵、高压泵、包发电机房、低压配电柜的管线安装、消防控制中心、网络房、包括空调电、地下室风机电源等,但不包括(必须要专业厂家才能安装的项目)如高压等工程。

  4、防雷接地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

  5、消防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喷淋、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箱、消防栓、喷头的安装等。

  6、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烟感、温感、警铃、按钮及管线等安装。

  7、智能系统按图纸规定范围内主体结构施工时需预埋的管线安装敷设(不含管内穿线及所有器材安装调试)。

  8、其他属水电安装工程的附属项目。

  9、以上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至符合验收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照明线路和灯具安装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预埋工程、包水电施工后的孔洞塞补(不包饰面)、包本专业的地下埋管和管坑土方填平夯实、包本专业需要的一切施工机具、包进退场路费、包安全帽、包劳保、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含验收资料)达到市 工程、包保修期内属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

  第二条 工程计量及造价:按第一条(四)(五)款的规定内容以议定的.单价包干;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本单价验收不达标扣5%,还应无偿返工至符合要求,保证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建筑面积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约为 万m2(预算或概算)人民币:暂定¥ 万元(大写: 万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第三条 工期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 天;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0%。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

  2、 工程质量等级以经主管部门复验后发了等级证书为准。

  3、 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各楼层板面不得直接集中堆放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楼地面应清理干净,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工作量或形象进度在当月25日由乙方送交计算依据给甲方,甲方在当月30日审核好工程量,经双方认可签字,在下月10日支付工程量的70%,当月新进场工作不满十五天者,进度款压归下个月份支付。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完工付至总款80%,工程竣工后验收达到要求后并经双方确认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总款95%,余下5%至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 工程管理

  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单位同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配足施工员、质量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劳动力,(提供有符合本工程的各种上岗证)。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分项、分部、整体工程。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材料,材料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提供现场住宿、生活用电、水、集体食堂饭菜出售、与本工程各工种共用的大型动力机械,负责结构施工放线、技术管理、控制各班组交接流水作业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2、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办理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3、 乙方责任: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按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量及按期完工。乙方须接受工程质量部门的监督,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其主要形象上拖延进度达五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检部门确认后,乙方须在五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不符:发现设备或关键部位零件材料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机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机具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 备料应提前7天以上,材料及半成品材料必须爱护,若造成材料不合理损耗,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他人进度,由造成者负全责及处罚。

  6、 乙方对不属于范围施工的项目应有成品保护意识,如造成其他班组成品损失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7、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应设立付款签收名册,复印件送甲方管理处,并作为向甲方结算进度款的依据。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打架斗殴现象,将按现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损失。

  8、 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送交施工计划、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 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一切由于自身的人员健康问题和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隐蔽工程应提前1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并配合甲方与设计监理作验收工作,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后,再报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甲方对业主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其他工程

  有关本工程承包范围外的甲方管理处借点工,技工为 元/日,杂工为 元/日,包含生活费在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为保工程符合验收等级要求,所有建筑细部均按有关规范和“质量防治通病条例”等要求施工,具体按相应方案和细部交底执行。

  2、 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清退场处理。若发生清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3、 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在签定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清退场结算方法结算。

  4、 甲方接施工用的电源至各楼层,箱后的灯具和线路等均由乙方自理(包料),并必须满足安全用电规定的要求。乙方如需使用除照明、办公用电以外的电器,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负责安装电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电表安装之日起,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电表显示实际用电量向甲方交纳电费,逾期每天将按3%计取滞纳金,并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 本协议签定后,本工程若单项修改(主材变更不做调整)工作量变更则按超过额量增减结算。按相应定额的工日含量每工日按 元结算调整。

  6、 由于政策变化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履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退场提供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80%。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用。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