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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5 10:32:11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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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

  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

  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乙方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按乙方指定时间交货(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运输方式:汽运、水运或火车运输(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运输、保险、装卸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应采用符合产品性能要求的包装プ阋员U仙璞竿夤邸⒔峁埂⑿阅艿雀鞣矫娴耐旰梦必要。

  2、乙方另有要求的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包装物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六条、安装调试

  1、甲方交货之日起日内,由甲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

  2、随机备品、配件由甲方配齐,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安装调试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验收及异议期

  1、验收方法:以本合同第三条和乙方实际生产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日通知乙方验收。

  3、异议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异议期内乙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负责在日内处理,如甲方未能按时处理,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

  第八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甲方需于乙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拒付相关款项。

  第九条、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保修时间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安装维修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每迟延一天,承担总价款‰的违约金,延迟达天,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无偿退换,由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本条第2项规定的延迟交货处理,甲方不能退换的,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在乙方通知后日内修复,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予以修复,每迟延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另请第三人予以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货达天;

  (2)在保修期内,甲方迟延修复达天;

  (3)在保修期内,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乙方生产要求的;

  (4)甲方迟延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达天;

  (5)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所请的第三人也无法修复的。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培训条款

  1、甲方应于设备进入正常使用前,教导乙方人员具有独立操作及维护、保养能力,未完成前项训练乙方得拒付合同款项。

  2、人员保险及施工保洁

  (1)甲方应自行为其员工保险,并保障安装施工安全,维护员工纪律,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当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可协商顺延履行时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如因一方延误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方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

  1、甲方应当在产品验收合格之前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产品保证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文件シ裨蛞曳娇删芨逗贤款项。

  2、甲方应当交付的其它资料和文件详见专用条款。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中若有连接设备为其他公司制造,甲方须对乙方设备与该连接设备连接后所产生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若对此质量问题不予解决或拖延解决,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并视为验收不合格,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其他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对质量的要求为:

  第四条、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货地点:依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交货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性交货:依照乙方指定的时间一次性交货。

  (2)分批交货:依照乙方订单上的数量、时间分批交货,乙方于交货前天发订单给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货前天向乙方提出,经乙方书面确认采纳。

  4、运输方式:。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对包装的要求为:。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余款为总价款%,即人民币元,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设备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时,无息支付。

  2、保修期:本设备保修期为年,其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第七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中一般条款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条款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安装合同 篇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镇 ;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表(保安监控工程预算表)

  合同金额:(大写)。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年 月 日前开工,年 月 日以内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设备质保期满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个点120元的设备包干维护服务费,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工程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付清工程总造价剩余50%。乙方承诺在接到预付款后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七、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

  纳税人代码:销售总部: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 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商标的电梯 台;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设备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产品排产前7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提货前支付设备款的75%,余款5%在第一年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分批交货,则按比例分批支付。

  2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60个日历天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且卖方须于终止合同之日起的七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3 卖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

  4 经卖方同意,计价和支付为不同币种的,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

  四、交货日期

  1 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五、货物到货后存放地点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六、货物存放方式

  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购买相关保险,货到工地后由卖方负责保管并为后续安装作做好准备工作。 产品运送到达地址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 EN81-2:1998《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 JG135-20xx《杂物电梯》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

  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不补差价。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 2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3、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的24小时内没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始维修工作,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涉及故障电梯的5%的保证金,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5%的部分,须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买方先行垫付,但卖方须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归还买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

  4、如本合同产品买卖部分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双方签订的产品安装部分同时终止或解除。

  十一、其它

  1卖方已具备交货条件,但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接收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60天,自第6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国产电梯每台60元/天、进口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产品安装完成且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95%货款而获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4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保修及保养的约定:

  1 、电梯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卖方承诺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为:

  产品质保期期限约定为自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的24个月。 (1)质量回访服务:

  在经政府部门验收后的24个月内,公司将免费提供定期产品质量保证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按照“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的项目要求,以每季度至少对用户实施一次,且每两次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三个月的频次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将按回访要求对产品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对产品进行必须的现场检查或修理。 (2)售后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更换下的损坏部件由卖方统一回收、处理。

  (3)24小时急修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分公司都设有24小时急修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由急修中心通知相关维修站急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反馈至公司急修管理部门,以便在今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4)人员培训服务:买方应在质保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用户手册”等电梯使用资料,并为用户培训电梯维护管理人员,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管理知识。卖方在产品验收后对买方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提供2个人次(为期3-5个工作日)的设备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培训(指现场培训,食宿由各方自理)。

  2、卖方承诺,提供保养的方式为******。保养具体内容为:

  (1)每月定期保养服务:电梯保养人员根据“SMEC电梯维修工艺”的要求,根据“SMEC月度保养计划” 所规定的日期,按“SMEC电梯/自动扶梯保养作业报告”所列的项目逐项实施保养。 (2)年度周期保养:电梯保养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周期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维修保养,其中间隔天数不超过15天一次。 (3)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

  (4)一梯一档记录:将买方每一台电梯的保养记录、故障现象、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归档。 (5)年检服务:我公司将配合用户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用户电梯的设备年检工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6)以上保养包含定期检查及故障维修的人工费及润滑油费用。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合同工期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电池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东莞市东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东莞市添安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

  一、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产品一是,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二、安装。

  三、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后内货到现场, 10 天内安装完成。

  四、 交货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卧龙山花园。

  五、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即35000元,验收合格办理总结算,10天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全额余款。

  六、 乙方需遵守甲方现场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甲方中途退货,无权请求还已付贷款,并要补偿乙方损失;产品已交货运时,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产品免费保修一年(人为或自然灾害损坏除外),终身维修。

  备注: 。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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