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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8 09:26:43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精选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精选6篇)

购销合同 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 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

购销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年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斤/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1级)为基础,且不含

  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 19301—20xx、《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

  2、付款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烟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价格和数量,烟酒购销合同。

  二、交货时间和数量:

  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每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乙方不得随意变动甲方订单。

  三、质量标准:

  1:感官指标:

  1)、外观和感官标准:黑褐色,有油性光泽,无大块的矿石、土渣及其他杂质;

  2)、烟煤中不得有大量的石块等异物;

  2:理化指标:

  5700卡标准:

  1)、 水分≤15.0% 2、灰分≤14% 3、挥发份≥28% 4、发热量≥5000卡 5、含硫量≤2% 3:扣罚标准

  1)、 水分: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2)、 灰分: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3)、 挥发份: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4)、 发热量:允许偏差100大卡,低于5000大卡,每低于理化标准100大卡,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低于标准不足100大卡的,按100大卡计算。

  5)、含硫量:含硫量超过标准规定,直接退货处理。

  四、标的物包装、计量标准:乙方提供原煤为散装,计量以甲方公司的地磅计量为准。

  五、验收方式:

  1、取样:甲方和乙方送货人共同对到货烟煤进行随机抽样(乙方卸货后半小时内通知甲方化验室取样),取样分两份,一份用于化验,另一份由甲方和乙方送货人共同签字后由甲方封存。

  2、甲方化验室按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凭合格的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3、乙方烟煤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扣罚标准,乙方也同意扣罚入库的(乙方须在化验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甲方按标准扣罚),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办理入库,在结算时按标准扣罚;

  4、甲方经化验烟煤严重不合格的,直接按退货处理。乙方应当自甲方发出书面退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把烟煤拉走,乙方拒绝退货的,甲方不予结算货款,同时每天按烟煤总货款的1%向甲方收取仓储费用,仓储期间烟煤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甲方的化验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化验单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否则视为认同甲方的化验结果和处理方式;

  6、乙方申请复检的,甲方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后仍有异议的,以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为准,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据此做出是否收货处理。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如运费、装卸费、打堆费等)。在交付甲方入库之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入库单载明的数量、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在最近付款日,以银行电汇形式支付货款,节假日顺延,合同范本《烟酒购销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到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每逾期一天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如果不能按时付款,需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确定付款时间。

  2、乙方到货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正常工作日内),除此时间段外,禁止到货。

  3、烟煤中如有大量的石块等异物,甲方可以扣除相当于异物重量10倍的煤炭货款。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抬高烟煤价格等现象的,取消乙方供方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工厂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工作期内人员、财产安全,因乙方人员或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入库数量以甲方厂内称重数量为准。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是否通知乙方对煤质进行调整,若通知乙方进行调整后,乙方未能及时调整到位,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公司预留50000(伍万)保证金作为本次烟煤合同保证金。

  4、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不许变动,若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价格、质量、数量无法执行的,甲乙双方应首先向对方书面提出,并友好协商解决。

  5、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指定往来单据的签收人,乙方指定的签收人为乙方的送货人和司机均视为乙方的合格代理人,乙方不得以送货人和司机没有代理权为由对抗甲方。

  6、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贿赂,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及货款。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单位 :

  委托代理人: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行 :

  开 户 行 :

  帐 号 :

  帐 号 :

  税 号 :

  税 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合同期限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2、合同有效期:20xx年06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材料的数量:结算时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由乙方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工地施工现场。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包运输。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施工现场负责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砂:中、细、粗砂:均价35.00元/T(含泥量不得大于2%),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2、石:碎石(0.075-31.5mm):30.00元/T,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3、元石:30.00元/T,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4、连砂石:25.00元/m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2、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3、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

  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采购定金:人民币50000.00元,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电话: 日

购销合同 篇5

  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 工程防盗门及防火防盗门加工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负责防盗门的加工制作、安装

  三、防盗门及防火门工程造价

  四、产品及安装质量

  1、产品验收以供方提供的样品及安装样板质量验收为准。产品质量保修期壹年,产品保修期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人为因素除外)。

  2、乙方产品质量承诺如下:

  ①乙方产品质量采用材料必须达到约定条件的规定,锁具、备件配置符合需方要求,并在安装前出具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给甲方备案。

  ②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③工程质量及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退货,由此所发生的工料及其它损失乙方自负。

  五、交货时间及要求

  1、乙方安装时间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计划,并将门运到施工现场。 2、产品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回收。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水电。 2、粉刷、灌浆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管理,按甲方的`安全文明标化施工要求清理场地。 2、自负工程安装工具、量具、材料及工人生活日用品。 3、在本工程没有安装完结之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4、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双方认可的样品门及工程质量验收为准,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15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备注:本产品不负责包验收,但负责提供有效证件及合格产品。)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定金 ,产品到工地即支付 ,安装完毕内部验收合格后支付 ,余款三个月内一次付清全款。

  2、本工程款项由甲方按乙方的正式发票金额以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供货或安装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并每违约一次,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0.2%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各自可上诉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完成合同交付通过需方验收合格之后,但尚未收合同约定全部款项之前,对交付的产品继续拥有所有权,在此期间,供方不承诺售后服务。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工程款全部支付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账号:

  签定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

  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_年_月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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