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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19 09:51:18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必备[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合同必备[8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保密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二、具体保密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6、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四、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提起诉讼,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公司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种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

  2、工期施工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本合同工程承包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___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自乙方进行现场的前期工作和现场交底。

  (2)为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工期。

  (3)因乙方责任不能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正。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正。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直接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工程的`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关于签署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储料款红程总造价的70%___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光人工不带料付30%,中期付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余下的30%元的工程尾款。(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或在规定期限内工程款没有到位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5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做成形后,甲方应支付其费用如甲方增加项目,如合同面上有的按相同价格往上加,没有按市场价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提供的图纸施工,如甲方图纸有改动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款额的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每项条款,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3

  员工劳动合同

  聘用方(甲方): 深圳市绿买科技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民族:学历: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填写注意事项:

  1、 合同封面中的,“受聘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学历”“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等栏目由员工本人填写;“学历”栏填写本人最后学历。

  2、 第2页,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聘用期,由用人部门填写.聘用期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经公司确

  认的入职日期,终止日期为合同期满的当月月底,例如,某员工在8月1日~8月31日之间任何一天入职,聘用期限为一年,则合同终止日期为下一年度的8月31日。

  3、 第2页中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如系特聘人员,应在本栏

  目中填写经过商定的试用期。

  4、 签字页的栏目由甲、乙方两方分别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方面的工作。

  二、聘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

  二、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满之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三、试用期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内。试用期间,若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担责任。

  四、工作时间

  甲方按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规定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全年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的规定,乙方必须遵从并执行。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并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待遇

  1. 工资:按甲方规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及标准执行。

  2. 加班工资: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相关制度处理。

  3. 病假、事假、产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以及各种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资

  待遇,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 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评定和支付。

  5.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在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代扣代缴。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 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2.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及知识产权、各种所得证书归甲方所有。

  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

  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

  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6.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和晋升机会,并拥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息日的

  权利。

  7.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8.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9. 乙方不得带入第三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竞业

  限制规定、保密期限等,必须如实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为竞业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职务成果的界定

  1. 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包括离职之日的年限内),由于履行本人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和业务信息等作出的发明创造、获得的一切证书、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以及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等,协助甲方取得并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证书、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署名权(依法律规定而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制作人或设计人的乙方享有,并且,乙方有权按甲方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物资奖励和精神鼓励。

  2. 非职务成果

  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做出的与甲方业务密切有关的发明创造、获得的一切证书、产品、计算机软件、证书、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非职务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书面披露,并承认非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应视为与非职务成果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作者。

  尽管有前述约定,对依法属于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职务成果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乙方应独家转让给甲方,乙方承诺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职务成果中的任何权利。

  八、保密与竞业规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和制度,履行与本人职务和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本着谨慎和负责的态度,严格保守本人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或本人持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 保密责任

  乙方除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虽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 保密期限和补偿

  无论乙方出与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离职之日起)仍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甲方的报酬体系中每月工资的10%为乙方保密期内承担保密义务的补偿费。

  3. 第二职业限制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商务秘密以及其它经营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签定相关协议,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内任职。这些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也不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规定为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4. 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点和期限达成以下协议:

  竞业范围:

  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的同类通讯产品(数据通讯产品、企业网络产品、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与配套设备、终端设备与相关的设备及维修、通讯电源、技术咨询服务、其他网络产品、其它通讯产品等)且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竞业限制期限: 两年

  竞业限制地点:中国境内

  乙方承认将处理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或持有的对甲方的技术专利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资料或信息,所以应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不利用原有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开发及销售与甲方开发同类的产品;任何时候不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声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甲方名誉的言论。

  乙方如拟离职,应当于离职前、或者于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

  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应继续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同样承担与在甲方任职时一样的保密义务。

  5.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6. 任职期间的界定

  甲方的商业秘密由以上定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组成,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含义。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一段时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是指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乙方拒绝领取工资并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辞职;甲方拒绝发给乙方工资的行为, 视为将乙方解聘。

  九、合同终止、合同解除、违约责任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① 本合同的有效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② 甲方宣告破产;

  ③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④ 乙方死亡。

  2.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

  承担任何赔偿:

  ① 试用期内甲方认定乙方不适合甲方的聘用条件;

  ②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上述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

  密协议、第二职业限制、维持专业资格的责任、劳动安全、卫生安全和其它甲方认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和员工手册)的行为,以及违反其它甲方随时适用的政策和流程;

  ③ 乙方严重贪污或渎职;

  ④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⑤ 乙方因犯罪被依法起诉或劳教;

  ⑥ 应聘登记资料不实,以作弊和虚假行为骗取签订合同的;

  ⑦ 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或者经甲方提醒拒

  不改正的;

公司合同 篇4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是否应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者已收到空白劳动合同,但未签或签订后未将合同交还某某果公司的情况,某某果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过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责,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上注明不签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档。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双方并没有在建立劳动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议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没有谈妥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劳动者存在风险。

  二:简易劳动合同未经双方签章,能否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背面的简易劳动合同,未经某某某五金厂盖章及陈某签名,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仅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签字,而没有在登记表背后的简易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有劳动合同。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所谓劳动局版本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简易,均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资源经理能否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得代表用人单位与其自身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从管理角度来讲,人力资源经理也是劳动者,只不过是岗位比特殊而已。不能因为人力资源负责代表公司与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推定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其失职并可免除二倍工资风险。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以及劳动合同法所确认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委派其他人员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争议。

  四: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是否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所要履行的仅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并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是持续的,比如员工入职后1至2年,员工可能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会提出两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资诉求。那么其二倍工资要计算至什么时候?法律关于二倍工资能支持多少个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二倍工资从入职第2个月起至1年,即11个月。本律师认同省高院的法律适用意见,从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补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已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得以体现,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资。

  五:劳动者未提交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资?

  即使劳动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选择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故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如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作为二倍工资的免责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本案中,在劳动者没有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故如果劳动者未能提供离职证明,为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被劳动者的用单位起诉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确需使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的HR应当及时向原单位核实劳动者离职情况,然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终止劳动关系,还是继续使用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偷换页码伪造《劳动合同》,是否应支持二倍工倍差额?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调换页码,伪造或变造劳动合同,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本案中劳动者主张合同伪造,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录音证据中显示其本人主动要求离职,与其诉讼中主张被辞退的说法相矛盾,根据逻辑推理中的矛盾律,两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劳动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证,同时视为录音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诉讼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清楚自己的举证责任,并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关于二倍工资的诉求,也应当从当事人知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这时就应当主张双倍工资,即时效应当从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起的一年以内,到第十二个月起的一年之内,劳动者就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而不能让权利在床上睡觉,否则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因此,有权利应当及时行使,并应当在法定的时效之内行使。超过时效,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此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方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往往双方又签订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双方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采取欺诈手段让劳动者签订的,并以此为由主张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是劳动者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弃这一权利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予以签字,签字后再反悔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签字之前应当先想好,而不能签字后再反悔。因此,关于是否是强迫,是否存在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实际上难以查清,只能推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九:劳动者能否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不清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因此,本案提醒大家,无论是HR,还是劳动者,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在签字之前,请充分阅读,并三思。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述是关于劳动合同完整条款的描述,与其签署简易劳动合同,还不如签署一份内容完备的合同。

  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详细版劳动合同,均要求双方签字盖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的,应当举证证明,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一个案例、案例五即是这种情形。在案例五中,劳动者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同时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即,证明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很难。与其承担风险,不如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HR经理、HR总监也是劳动者,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已签订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均应履行谨慎保管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以HR经理、HR总监负有监督别人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免责,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关于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上述有几个案例均涉及到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诉我们,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因此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超过这个时间,过期作废。因此,劳动者如要维权,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 区 栋 单元四楼 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1200元,于阳历每月的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自己的行为违反与房主签订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单独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转租房屋应当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证已经获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房主驱逐、经常性打扰、门被换锁、所属财产被丢弃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不低于月租金 倍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为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合同 篇6

  甲 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二、服务地点、范围、合同期限、保洁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浩服务地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证券营业部

  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详见附件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 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2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服务范围以外行为造成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0.5%—1%。

  三、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合同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正)。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其费 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付款。

  四、违约、赔偿责任

  l、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五、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商业秘密,除非是为甲方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

  l、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l、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8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公路运输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公路运输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服务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污水运输,乙方使用相应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按甲方作业要求安全、准时地将污水送到指定的地点。

  2、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与其指定客户等机构进行货物交接。

  3、 运输路线:污水运输从________区到________区,如有变动需双方另行商议共同确认。

  第二条、双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参与污水运输。

  2、甲方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准确知会甲方的物流运作要求。

  3、甲方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发货单。

  4、甲方负责平乐厂内污水装车。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乙方受理甲方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符合甲方委托货物运输条件要求及满足客户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保证车况良好。

  3、乙方须强化管理,司机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管理规定,坚决服从调度指令,要配合甲方同时清点货物,装、卸完货后办理相关运输手续,按要求在相关凭证上签名确认。乙方与客户交接货物时,应将甲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交给收货单位签收确认。

  4、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事故或其他原因必须要倒装车辆的,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乙方仍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倒装车辆的

  5、乙方做好货物运输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6、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修路等造成道路堵塞,为保证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

  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无故推诿甲方运输任务,如乙方单方面退出,影响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运输应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可从乙方运输款中扣除。

  第三条、运价与结算方式

  1、结算标准按每吨污水_____元结算运费(含税),乙方每周收集___次回单交给甲方,每月月底末将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2、运费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每月月底核对当月运输运费,收到当月所有的有效单据及发票后,次月___日前结清。

  3、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期内

  如因国家政策等重大变化,导致运输价格波动较大,甲、乙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对该价格做出合理调整。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中所列之义务或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便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到原告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七条、合同留存

  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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