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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22 10:23:11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7篇(实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合同7篇(实用)

公司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地址:市区路号。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分别为:

  (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码为。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审批文号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xx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xx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全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物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古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理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协议的地点:

  签协议的时间:

公司合同 篇2

  ()包仓字第________号

  为妥善解决乙方商品储存总是现商定由甲方划出库房面积,采用包仓形式安排存放乙方指定的.商品,按甲方现形仓租标准________品等租率计收仓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划定第________分仓第________号库房实际面积________平方米,按包仓的形式储存放乙方________商品。

  (二)商品入仓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仓库管理制度,做到货单同行,包装牢固(危险品应按危规所规定的包装标准),提货时必须使用正式提货单。

  (三)乙方包仓的面积如需改储商品种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拒收。改储商品品种的仓租,可按仓租标准等级租率,计收仓租。

  (四)仓租结算每月分两期,第一期每月________日_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日一下月________日由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划付。

  (五)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个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另行商议。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________份,乙方副本________份据以执行。

  (七)本合同必须经甲方仓储科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仓储科(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公司合同 篇3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广西大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保守信用,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购甲方经营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条、关于商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4、价格以甲方供货之产品的正式报价单(加盖甲方业务章)为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指导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若出现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销售价格,将视为扰乱市场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如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乙方应依照行文内容再限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调价。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

  第三条、结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 款到发货。即乙方根据所需货物品种及数量,将同等货物价值的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预先向甲方支付订货款,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给予发货。

  2、 货到付款。即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货人员签收无误后,乙方在三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货款。

  3、 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3、乙方自提自运,乙方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自提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有关自提要求。

  第五条、交货及责任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人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向承运人索取记录和证明,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3天内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货时起,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乙方在验收商品货物时,必须到现场监督卸货,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当面提出异议,责任在于甲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出的,视为验收商品货物无误。

  5、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应向承运人拒绝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商品货物,乙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错(串)发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退换货管理

  1、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质期未过半,外包装完好无损,且不包括甲乙双方协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滞销产品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核实并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滞销产品退给甲方,双方约定每月 日为集中退货时间,其余时间甲方不接受退货。

  2、乙方所有退货,必须在集中退货前5日书面申请列明退货清单,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申请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对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乙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按原供价八折退换货。

  4、已超过保质期限及残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换,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应按原供价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货以换货方式处理。

  第七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交由甲方销售代表寄回或传真公司,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的将甲方送达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须每月底将甲方送达的商品提供库存明细,以便让甲方更快地对乙方不合理的库存进行调换。

  第八条、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对通知后,未在限期内进行确认的(如未清单据、帐目等)视为同意甲方核对结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对之前的其他单据并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将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共同约定:

  1、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合作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相关市场费用,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承诺不得将有关费用支持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货之产品均有防伪标记,甲方对不是甲方供货的产品不进行售后服务和安全保证。如有此类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所有相关支持和费用,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不可抗拒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1、乙方按约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乙方付清货款后方可正常供货。

  2、乙方超过乙方除应及时付清货款外,还应从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日第二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在双方新合作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到期后顺延有效,至双方新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其他帐户:

  其他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定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乙方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3、 乙方收货责任人授权书(注明收货人姓名及详细身份情况)、收货章确认函(包含收货章印鉴式样)。

公司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为了有效实施公司安全管理,实现公司特殊操作员工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责任,特签订20xx年特殊岗位安全合同。

  一、责任指标

  1、HSE岗位及消防工作职责履行率100%。

  2、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率100%。

  3、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杜绝违章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指令,

  2、有权要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安全生产职责,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罚兑现。

  3、有权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拒不接受安全生产检查的。

  (2)上岗未按照规定穿戴劳保护具的或将劳保护具挪做他用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如脱岗、睡岗、乱岗和酒后上岗等)的。

  (4)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伪造现场的。

  (5)将制桶设备交于他人管理或私自离开设备。

  (6)其他违章行为。

  4、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发生事故后,主管部门有权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有权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5、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身体条件、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不具备要求,有权调换其岗位。

  (二)义务

  1、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宣贯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

  2、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必须按规定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行资格培训,并且必须持证上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1)自觉遵守压力容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安全文明操作、清洁生产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2)发现事故或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有良好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压力容器操作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压力容器操作员工的权利

  1、压力容器操作员工有权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压力容器操作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向主管部门的上级部门举报。

  3、压力容器操作员工对危害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或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遇严重危及压力容器操作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并立即报告。

  (二)压力容器操作员工的义务

  1、压力容器操作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员工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3、熟练掌握压力容器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并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4、压力容器操作员工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5、压力容器操作员必须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服从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奖惩办法

  奖惩按化工集团及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执行。

  五、责任书有效期限

  特殊岗位安全合同有效期限为:

  20xx年 1月 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其它

  特殊岗位安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主管负责人、操作员工各执一份。

  主管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员 工: (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5

  一、案情

  原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是被上诉人所有的房产,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独家代理委托书》。委托书约定: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双方在合同中第二条约定被上诉人保证不与上诉人所介绍的买家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情况,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交付买卖成交额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了《看房委托及证明》,由上诉人介绍郑子光购买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并与郑子光到该屋看房,但被上诉人并未与郑子光达成讼争房屋的买卖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诉人与郑子光、游丽娟签订了《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被上诉人以380000元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游丽娟,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现该屋已经交付给郑子光、游丽娟使用。

  二、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中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条的约定是该委托书中的内容,由于双方对第2条的适用时间没有特别约定,故该约定的效力只能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现被告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的时间是20xx年1月20日,该时间已超过了委托书约定的委托期限,不应再受委托书的约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托书第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邓蕙支付违约金92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原告负担。

  判后,上诉人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不能成立,法学论文《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一审认定委托书第二条没有适用时间的特别约定,应与合同的期限相对应。该推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是明显不当的。在本案中上诉人为促成被上诉人成功出售物业做了许多工作,为被上诉人提供中介服务。包括发布广告、向他人推介物业。当郑子光有购买意向后,上诉人多次带郑观看该物业,意在促成该买卖。上诉人已经尽职履行中介义务,虽在合同期内不能促成成交,但为双方提供了认识、了解的机会,并为买卖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故上诉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条作为约束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有意规避委托期限,在期限届满后半个月内与上诉人介绍的郑子光私下成交,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上诉人只有对合同中第二条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中介市场中,普遍存在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的现象,严重损害中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产中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上诉人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双方可以不受约束自行成交,在委托期限届满后才肆意成交以规避中介费,中介行业就不能得到报酬,所费时间、精力、损失也无法补偿。因此第二条的约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论是否在委托期限之内,只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介绍的卖方认识后私下交易,即承担违约责任。该约定没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审法院推定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为委托期限是不当的,据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的合同无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答辩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是合法有效的,该委托书是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诉人也已经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介绍其他包括郑子光在内的购房人看楼。虽然上诉人最终没能在委托期限内促成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的交易,但其为被上诉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义务,而被上诉人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期限届满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却与上诉人介绍的客户郑子光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被上诉人该行为实际是规避合同约定的条款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所介绍的购房人私下进行交易,如被上诉人违反该规定,则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买卖成交额的2%作为赔偿,故上诉人现在要求被上诉人按照其成交价款的2%,即9200元支付违约金是符合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短期内与上诉人所介绍的看房人郑子光达成协议,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审认定,合同中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是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天津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区X路X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合意,订立本合同。

  一、维修物名称、型号 价格、数量、金额、维修标准等

  维修物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 单位 数量 金额 维修标准 备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签订续约合同。

  三、维修期限

  免费保修期 年,自乙方维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时间与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个月10日与乙方结算上个月发生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月实际发生维修款的发票,具体结算数额以送货单为准。甲乙双方根据结算数额安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付款。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发现问题以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赶到维修现场,如果维修物不需要提走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修复完毕,如果维修物需要提走的,自提走当日起48小时日内维修完毕并返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含在本协议的价款中;

  2、乙方应当每2个月对维修完毕的维修物,免费检修一次,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3、乙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维修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如需要提走的,需填写提收单;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

  5、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维修设备交给第三方进行维修;

  6、乙方维修甲方的维修物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没有约定按国家标准,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修缮设备或者在质保期间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该按照每次结算额的 %作为对甲方的违约金,因为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维修期间发生维修器材丢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天津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要求外派临时聘用驾驶员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聘请外派驾驶员X名。甲方可提供外派人员个人简历,驾驶技术等基本资料,并承担对其基本的管理职责。

  二、乙方如对选定的驾驶员有不满意的地方,有权要求调换人员,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三、甲方对外派驾驶员有严格的`要求。如努力遵守乙方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参与乙方经营活动,对乙方相关技术与经营信息或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等。如乙方发现有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四、本协议一经签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首月服务费用,每月任务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下月服务费用。外派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扣除管理费用后向外派人员发放。本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服务费为每月4000元人民币(此费用含员工工资、税费、管理费等),加班费30元/小时。如甲方用外派人员时间长(三个月以上)且人员固定,乙方可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应尽的义务。本次服务合同暂定为期 个月。

  五、如遇甲方派出的驾驶员在为乙方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在该车辆保险理赔之外承担赔偿损失,赔偿金额视因违章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确定。工作期间,如有违章记录,由该驾驶员承担交通违章处罚金。

  六、为了给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请乙方在任务全部完成时(或按月),协助填写甲方人员工作表现综合评定表,公司将根据乙方满意度及具体意见来确定该员工的工资发放金额及奖励或处罚。

  七、甲方声明,乙方不得直接雇佣本公司外派员工。如违约需支付甲方外派员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以上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驾员: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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