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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10-01 10:08:59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采购合同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采购合同5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购买酒店餐具用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见附表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不含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样品送交乙方封存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四、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乙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甲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周付款,则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罚金,给予乙方补偿。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家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协议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 协议的解释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 协议的终止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 协议修改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生鲜商品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则本合同可自动延长至新合同生效或双方办理完毕清场手续为止,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条 商品数量和质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质量合格的商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 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商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甲方质检人员负责查货验收。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第四条 价格 每月 日至 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并签署《XXX科技有限公司生鲜商品月度订价表》。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20:30-22:30,补单时间为每天14:00左右。“下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6:30-8;00;

  根据甲方补单的内容,乙方应在当日16:30以前供货。临时补货应在两小时内供货。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当日通知甲方。

  (二)送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六条 货款结算

  (一)每月 日至 日,乙按甲方财务结算流程对账,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

  (二)甲方每月 日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结清上月应付乙方的供货款。乙方在收款时应签收,并按甲方结算要求提交税务发票或规范的财务收据。

  (三)其他约定

  (四)若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帐和结帐,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五)结算地点为 □甲方总部 □其他

  第七条 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证、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授权书等一切商品经营所需证件的复印件。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元,作为对其供应合格质量物品的担保。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 元,作为其按时足额供应物品的担保。

  (四)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 商品退换货约定及方式

  第九条 合同期未满终止合同 如乙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账目,签定

  合同解除书,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甲方并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收货争议处理 乙方认为甲方收货人员无故刁难的,可直接向甲方公司投诉,甲方将全面调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克扣斤两或自己弄虚作假,一经甲方质检组查出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第二次被查出的,则扣除履约金全额,并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变质、过期、注水、未经检验检疫等的商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甲方第一次查出扣除质保金总额的 ;第二次查出以上问题扣除质保金总额的 ;第三次查出以上问题则扣除全额质保金和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未按约定的规格提供商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 收;第二次仍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并 要求乙方换货;第三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并要求乙方换货,如乙方无法换货,则所送商品不作计价;第四次仍不 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则甲方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所供产品的品牌、类别,甲方有权拒付更换 产品的货款,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

  (三)在月订价格执行中,因市场物品涨价,乙方借故不供货,甲方如在市场上购得同样商品,扣除履约金的 ,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将视乙方无履约能力并扣除全额履约金,解除合同。

  (四)乙方违反第五条(一)的规定,第二次仍未按时供货,甲方将扣乙方履约金总额的;第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 第四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履约金总额的 ,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供货的情形除外。

  (五)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金、质保金,并

  保留向乙方追述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收保证金后,如不解除合同,乙方则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扣收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 市场宣传支持: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件 《生鲜商品月度订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内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第十五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设备内容

  1.1 设备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项目工程内容

  2.1设备采购

  2.2设备安装工程

  三、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项目金额为总承包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 投标的设备总价;

  2、 设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法定验收检测

  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

  3、 安装过程所涉及的其它费用(含起重机械使用费、墙体地板开凿、补洞及修复等);

  4、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四、技术资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采购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4.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范、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6.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设备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

  七、履约保证金

  7.1 在签定正式合同后直接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在采购的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初验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无息)。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8.1 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8.2 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8.3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设备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9.1 交货期: 按投标函或中标通知书规定。

  9.2 交货方式:现场初验,设备合格与否以竣工后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9.3 交货地点:

  9.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90日内。

  9.5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定金之日起120日内。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提取设备前支付合同价款的65%,设备安装完毕、验收、调试,法定检验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到期作废。

  十一、设备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应将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设备内,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在安装、法定检验合格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初验、安装、调试和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2.1 在所有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初验,并向甲方提交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量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清单供甲方初验。

  12.2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对乙方提交的设备数量、质量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验,出具初验书面意见。初验不合格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并承担初验不合格的法律后果,

  12.3 在设备初验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设备安装。乙方安装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做到安全施工,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2.4 设备安装完毕,乙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直到符合技术、安全使用等方面要求。乙方还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两位人员能熟练使用、操作、维护设备。

  12.5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必须经法定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交付给甲方。在检验合格的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1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为本厂生产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安全、节能、环保标准。

  13.2乙方提供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终身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保养服务,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13.3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的,维修时间超过的时间相应顺延。

  13.4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最迟不超过1小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妥当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

  14.1 在乙方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初验设备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14.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 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将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没

  14.4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方面经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该设备,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按时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 30 日,乙方仍未安装完毕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设备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5乙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售后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没收质保金。

  14.6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部分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存在产权瑕疵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顺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5.4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如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附件序号在前效力优先原则确定。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或其他资料。

  17.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