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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27 07:50:2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工程合同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工程合同4篇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施 工 合 同 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 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rmb: )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5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 指定联络人员: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

  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 34 元 /平米 ,工程面积 ㎡。

  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大写金额):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甲 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 、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 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五 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

  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4、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 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 元 (大写金额: ),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 元(大写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 50242-20xx 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三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二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天数每日千分之八付给乙方赔偿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在地暖施工面上进行打眼、凿洞、取暖等作业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承包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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