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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01 09:32:45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7篇(推荐)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7篇(推荐)

购销合同 篇1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规格(mm)、数量(张)。

  二、交货时间:xx年4月8日开始。

  三、供货方式:每月根据需方计划分 2个月交清。上述规格板材。 四、付款方式:根据需方每月计划的板材当月付款,分 2个月付清,每月26日对账,30日前付清当月货款。

  五、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 0mm以下)。

  六、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七、胶水:用环保胶。

  八、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九、供方逾期不能交货(宽限两天),如超过宽限期,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每日 %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十、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一、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十二、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十一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十三、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埴的 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四、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 %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期限:(xx年4月8日至xx年4月7日本合同结束)。 十六、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促进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鸡(河田鸡、芦花鸡、九斤黄、京白5220),鸭(嫲鸭、番鸭、菜鸭),鹅。

  2.产品的数量:各种品种鸡共计382只,鸭共计279只,鹅140只,总计家禽801只。其中半年左右各种鸡142只,一年左右鸡96只,二年左右鸡110至,三年左右34只,嬷鸭124只,菜鸭92只番鸭63只。根据实际需求量调整产品数量。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2.产品的检疫办法: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半年鸡4斤左右,20元/斤;一年鸡7斤左右,30元/斤;二年鸡11斤左右,35元/斤;三年鸡14斤左右,45元/斤;嬷鸭3斤左右,42元/斤;菜鸭5斤左右,13元/斤;番鸭4斤左右,38元/斤;鹅16斤左右,36元/斤。(以上均为单只家禽重量)。土鸡蛋14元/

  (4) 计划采购鸡蛋7000斤,鸭蛋8000斤,鹅蛋400斤。

  (5)可根据需求提供鸡苗、鸭苗、鹅苗,鸡苗2.8元,鸭苗5元,鹅苗6元。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执行:

  (1)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预计货款总额 肆拾肆万贰仟叁佰壹拾元整 ,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凭收货单据进行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收到货物当天进行结算,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1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 %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类别以甲方的物品清单为准。该清单自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1、乙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退货。因乙方食品问题导致的'食品中毒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配送价格应在当日市场零售价相符,上下浮动不能高于10%。

  3、配送价格采用一日一报当日确定的方式。

  4、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供订货单,例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准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要求地点。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双方在每月30日进行对账,甲方于次月5号一次结清上一月货款,甲方保证每月向乙方定货款额达到总额的60%,具体以实际送货清单为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两年 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内容

  二、购买产品:按图片(见后附件)和规格来定,如有冲突按型号规格为主。

  三、付款方式:款到乙方后,十个日历日内到货。

  四、交货地点:乙方公司通过快递公司、货运公司或其他方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接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甲方要求验收。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告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_,结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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