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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房屋合同

时间:2023-12-13 07:51:30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1

  卖方: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全款(含定金)整(大写: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3日内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楼房配套的储藏室、室内现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供办理相关手续用,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配偶:)(配偶:)

  身份证号:电话:身份证号:电话:

  现住址:现住址: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2

  一、预售许可证及向法院起诉时段决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答: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以认购、订购、预订向出卖人支付定金怎么处理?

  答: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就无效吗?

  答: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四、那些情形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买受人享有什么权利?出卖人应承担的什么责任?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五、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应该怎么办?

  答: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六、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应该如何维护?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3

  转典权人_________简称甲方,原典权人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_________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典物__________________

  二、典价__________________

  三、期限_______________

  四、典权设定登记__________________

  五、特约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满___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_________(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转典人(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4

  xx申请人:

  申请人现申请解除与廊坊市星空灯饰城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并做如下承诺:

  一、申请人与星空灯饰城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自 年 日解除。申请人自愿在三日内将货物全部搬出,否则货物交付廊坊市星空灯饰城自行处理。廊坊市星空灯饰城不赔偿申请人的任何损失。

  二、申请人在廊坊市星空灯饰城交纳的'保证金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予以解决。

  三、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后,廊坊市星空灯饰城可另行与其他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申请人不再干涉。

  四、申请提出后,经廊坊市星空灯饰城书面同意后,申请人与星空灯饰城的号《商铺租赁合同》解除。

  申请人:

  xx年 xx月xx 日

实用的房屋合同精华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资料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职责。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资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职责

  1、属于保修范围、资料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能够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职责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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