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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合同

时间:2024-05-10 06:55:36 合同 我要投稿

出国留学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国留学合同【精选15篇】

出国留学合同1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

  (出国留学人员)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

  (出国人员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略

  第三条乙方须完成的留学目标任务为:

  1.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

  2.同国外大学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国两年内能有实质性项目合作或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积极为学校举荐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

  4.必须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所确定的留学内容。

  第四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保证乙方在批准期限内保留公职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出国(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离境前须办理临时离校手续,若在校服务期限的,应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按期回校后退还本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学任务,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学期间每三个月口头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在国(境)外学习、生活情况。

  3.乙方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延长留学期限。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

  5.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总结,并保证按学校规定在回国后至少在甲方服务二年,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在乙方留学期间,须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

  2.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相关规定。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未按期回国,自逾期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公职12个月,如保留公职期满仍未归,甲方将对乙方作不保留公职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留学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2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人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_____项目、_____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_____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人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

  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人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_____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出国留学合同3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个 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 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下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 乙方保方人(签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4

  甲方: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到_______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务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1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

  月工资

  ———×假期工作天数。

  3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2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

  眼过2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2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2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2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1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自费留学中介合同样本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单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_____(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 身份赴_________ 国留学,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_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2、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3、甲方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达到的留学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专门人士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5、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6、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____(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费用、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5)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国内工资:________(照发/不发)。

  (6)回国后休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8、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合同的副本经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2、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3、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____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4、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需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5、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履行本合同,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

  1、本合同自公正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2、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5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出国留学合同范本。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 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合同范本《出国留学合同范本》。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 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留学合同7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PTE。LED。

  公司注册号码:200414442G

  注册国家: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电话:0065—91016629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以英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出国留学合同8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赴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月,共计_____个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1、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0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0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职务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第四条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 )。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_____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元整(¥____),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

  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____元整(¥____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10

  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___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美国20(___)年___季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委托人协议申请学校名单、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以《补充协议申请及院校专业确认表》为准。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包括代办入学申请服务费、代办签证服务费。

  1、在签定此合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一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一(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前十)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第二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二(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第十一到第三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第三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三(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第三十一到第六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四种: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四(录取当年美国usnews排名六十一名到一百二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录取申请成功,委托人将支付受托人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备注:

  (1)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名单中一所或者多所学校和专业的奖学金申请成功,委托人按照各所学校提供的奖学金中的最高数额,将此奖学金第一年的20%支付给受托人作为第三笔奖学金提成中介服务费。

  (2)如学校申请数量超过8所,每多增加一所学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笔服务费增加壹仟元整(¥1000.00元)以此类推,每多申请一个专业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笔服务费增加叁仟元整(¥3,000.00元)。

  2、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签证前,将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用交纳给受托人。

  3、第三笔奖学金加收中介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委托人应于交纳第二笔排名加收中介服务费用时,一并将第三笔奖学金加收中介服务费交纳给受托人。

  4、如果委托人已缴清第二笔和第三笔服务费后,又获得更高档次排名的学校录取或更高数额的奖学金,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补齐费用。

  第四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根据委托人申请学校的不同情况和要求,应由委托人及时向受托人另行支付):

  1、申请学校要求寄送官方语言考试成绩(简称“送分”,包括toefl、gre、gmat、ielts、sat、act、lsat、tse等)费用及相关手续费。

  2、向国外院校寄送材料时所需的国际快递费

  3、美国大使馆签证费、国土安全局的管理费及预约电话卡费。

  4、学校申请费、学校或使馆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

  5、学费押金、住宿押金或其它学校要求缴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所选申请院校的具体要求交纳,并由委托人按照申请院校的退费规定向申请院校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

  第五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服务费、签证费、学费等可以按照以下付款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以现金方式交至受托人财务部;

  □按照以下信息核对无误后汇款至受托人开户账号:

  a.开户名称:

  b.开户银行:

  c.开户账号:

  二、受托人义务

  ___第六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七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resume、personal statement、essays、recommendation letters。

  2.受托人协助委托人申请学校奖学金。奖学金为学校以各种形式发放的不需要学生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fellow ship、scholar ship、teachingassistant ship、researchassistant ship、graduateassistan tship、减免学费等。

  3.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4.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手续。

  5.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申请入学当年开学日期前取得至少一所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退回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6.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7.如因委托人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的直接入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给委托人发放“有条件录取通知书”。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同样视为正式录取通知书。在委托人达到校方要求的入学要求后,委托人可向学校申请换发“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受托人提醒:在委托人未获得最终签证前,请勿办理离职、退学等重大变更。若委托人采取上述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对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十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的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的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应按照受托人要求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及时提交、签署相关文件材料、表格及确认单,如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相关文件之日起三日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委托人已确认。

  第十五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未经受托人允许,委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申请资料带出受托人公司工作地点,不得私自联系所申请的学校及校方人员。委托人不得将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制作的任何资讯手册、数据统计信息、文字材料、文件策划、方案、设计等一切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外泄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保证本合同载明的委托人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受托人,以确保受托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及时联系到委托人。如受托人根据本合同中委托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不能及时联系到委托人(如联系方式变更、手机关机、不接听、委托人未及时查阅及回复受托人电子邮件等),由此而造成的申请延误和失败,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为其注册专用电子邮件并指定联系地址,委托人不得擅自与学校联系并更改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及邮箱密码等。如因委托人擅自更改电子邮件或密码以及联系地址而导致受托人不能及时使用,由此而造成的申请延误和失败,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可自行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追加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须及时办理信用卡,以便于网上申请及相关成绩送分费用支付等。若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信用卡,须在使用前预先向受托人支付相应费用并须另行支付同等费用的5%作为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名义给申请学校发送或回复信函(包括但不限于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采取其他方式以委托人名义进行联系,有权拆阅并处理委托人申请过程中涉及的信函。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获得任意一所选定申请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即视为学校申请成功;如委托人需要延期该录取通知书,在经相关部门确认可以延期的前提下,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按照校方及使(领)馆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不再增加额外的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未能在申请入学当年开学之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承担退费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委托人提出继续履行要求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受托人扣除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2.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并有权利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支付相应的第二笔和第三笔(如果申请到奖学金的话)服务费。

  3.如果合同规定的学校录取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在开学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至少签证三次),委托人如果要求终止合同的,受托人将退还委托人第一笔基本中介服务费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

  4.如受托人未能协助委托人成功获得美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委托人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收费标准协助委托人继续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最多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额外加收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九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___第三十一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___第一种: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三十二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九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三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年月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

  《补充协议申请及院校专业确认表》

  注:此表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除签名和日期外,所有信息请用中英文填写准确,备注地方可以用中文。

  学校1/school1:

  专业/major:

  学校2/school2:

  专业/major:

  学校3/school3:

  专业/major:

  学校4/school4:

  专业/major:

  学校5/school5:

  专业/major:

  学校6/school6:

  专业/major:

  学校7/school7:

  专业/major:

  学校8/school8:

  专业/major:

  咨询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确认: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11

  大学(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为代理人与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国家(或地区)留学(进修、工作),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个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内容是:_________。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进修、工作)目标是: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的待遇为:

  1、乙方为甲方公派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人员,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保留乙方公职,并欢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国(境)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3、出国(境)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4、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国内社会保险等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6、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

  7、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国后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学习、工作,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进修、工作)期间每XXX向学校人事处报告一次学习、工作情况。

  第七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学(进修、工作)期限或改变留学(进修、工作)内容,均应至少提前XXX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获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八条 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

  第三条的规定,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的留学(进修、工作)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以及中国驻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所在国使领馆、乙方留学学校出具的证明书等文件。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才能恢复有关待遇。

  第九条 乙方在回国后有责任为甲方服务,并遵守《_________大学关于教职工服务期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如在批准出国(境)期限届满后逾期XXX以上不回校工作,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条例处理甲方分配或售给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应办理辞职手续。如配偶一方学位或职称高者愿继续在我校工作,须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与乙方关系、单位、住址)为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国内担保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均应保证执行。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执行本协议书时如发生纠纷,可申请裁决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协议如下:

  1、乙方自费前往_________国留学,期限_________年,从乙方获准出境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届时乙方逾期不归,乙方甘愿将向甲方购买的校内_________路_________栋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价返购。

  2、为了本协议书的执行,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与甲方签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授权、委托本校职工_________作为乙方担保人,乙方担保人应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书的执行。该《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在乙方按期返校时自动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归,甲方将根据双方签定的本协议书及《房屋返售申请书》和《住房返售授权委托书》将上述住房按原价办理返购手续。

  4、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办理公证后,甲、乙方及乙方担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证单位存__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13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加入阳光留学服务体系,在全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开展阳光留学中介服务(以下简称“阳光留学”),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_____(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阳光留学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等。支付方式为_____。

  二、阳光留学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阳光留学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阳光留学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阳光留学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阳光留学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阳光留学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阳光留学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阳光留学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5.阳光留学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阳光留学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阳光留学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阳光留学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阳光留学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阳光留学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阳光留学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阳光留学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阳光留学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阳光留学在委托人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留学职业生涯规划。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阳光留学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按阳光留学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阳光留学。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阳光留学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阳光留学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在_____年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阳光留学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阳光留学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阳光留学,阳光留学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阳光留学应负责在_____年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阳光留学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阳光留学提供入学申请材料,阳光留学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

  2.阳光留学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阳光留学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阳光留学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阳光留学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阳光留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14

  _________大学(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为代理人与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国家(或地区)留学(进修、工作),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内容是:_________。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进修、工作)目标是: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的待遇为:

  乙方为甲方公派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人员,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保留乙方公职,并欢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出国(境)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出国(境)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乙方在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国内社会保险等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

  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

  回国后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进修、工作)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

  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学习、工作,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进修、工作)期间每_________个月向学校人事处报告一次学习、工作情况。

  第七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学(进修、工作)期限或改变留学(进修、工作)内容,均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获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八条 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的留学(进修、工作)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以及中国驻乙方留学(进修、工作)所在国使领馆、乙方留学学校出具的证明书等文件。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才能恢复有关待遇。

  第九条 乙方在回国后有责任为甲方服务,并遵守《_________大学关于教职工服务期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如在批准出国(境)期限届满后逾期_________个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条例处理甲方分配或售给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应办理辞职手续。如配偶一方学位或职称高者愿继续在我校工作,须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与乙方关系、单位、住址)为乙方出国(境)留学(进修、工作)的国内担保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均应保证执行。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执行本协议书时如发生纠纷,可申请裁决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15

  受校长_________(甲方)

  委托与出国人员_________(乙方)

  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计个_________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_________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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